南平通报4起暑期违规开展学科培训典型案例

2023-08-09 10:41:51 来源: 南平市教育局 作者:

暑期以来,全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省上工作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整治暑期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行为。现将近期4起违规组织学科培训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敬请广大学生和家长警醒和防范。

01、延平区某无证无照培训点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2023年7月18日,延平区教育局根据群众反映线索,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四鹤街道办事处等检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经查,发现一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托管中违规开展学科类辅导等隐形变异培训现象。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托管机构停业整改,并向其进一步宣传“双减”政策,不得违规举办学科培训。

02、建瓯市某无证无照培训点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2023年7月21日,建瓯市教育局会同当地公安、民政等部门对建瓯世贸云城一居民楼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经查,该居民楼内一无证无照培训点违规开展数学、物理、英语等学科培训,通过现场取证及询问了解,该机构在暑期按1700元/人·月的标准收取了8个学生的培训费用。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安全有序疏散学生,删除违规招生广告,并清退所收费用13600元。

03、建瓯市一教师违规开设补习班

2023年7月18日,建瓯市12345平台转送反映某中学教师违规开办暑期补习班问题线索。经调查,建瓯市某中学聘用教师裴某某接受学生家长委托,于7月10日起,组织12名学生进行暑期英语辅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瓯市教育局立即约谈该教师,对其进行师德师风教育,并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令学校解除与裴某某的聘用合同。

04、邵武市某机构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2023年7月27日,邵武市多部门在联合开展2023年暑期校外培训“监管护苗”专项行动中,发现1所待转型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组织45名学生开展学科培训。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培训机构立刻停止违规培训行为并通知家长将孩子接回,责令退还所收学费15840元。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教育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教育法》第七十六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员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员,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 给予教师处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责任编辑:杨希希]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大武夷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拥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否则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稿费说明】对本网刊登的作品,如作者能提供证明其著作权,请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我网,我网将按照《闽北日报》的稿费标准给付作者稿酬。如不愿意接受稿费,我网则立删除该作品。如第一时间,未能联系我网(需提供手机联系通话记录和邮箱版权申明邮件),视为默认我网刊载作品,我网对作者提请撤稿之前的版权诉求,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45号7楼。电话:0599-8868501、18650668593。邮箱:greatwuyi@163.com
  • Copyright © 2022 GREATWU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武夷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 福建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5120180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113330003] 闽ICP备2022011400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9-8868501 举报邮箱:wlzx@mbdaily.cn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扫黄打非举报电话:12390
  • 单位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45号报业大厦7层 广告热线:0599-886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