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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住宅供配电工程收费标准
http://www.greatwuyi.com 来源: 发布时间: 2008-12-03 07:54
    本报讯 11月28日,南平电业局根据《南平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向某公司发出了交款通知书。通知书中注明,该公司新建集资楼的供配电设施工程属全电缆工程,需按规定交纳供配电设施工程费。

    据了解,近日,南平电业局根据《福建省新建住宅供配电
设施工程建设费收费管理办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参考福建省物价局收费标准和南平市部分县(市、区)试行标准,促使物价部门出台了《南平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南平电业局因此成为福建省首家统一供电区内各县(市、区)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的地市供电企业。

    《标准》规定,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由各级供电企业分别收取、集中使用、专款专用。各级供电企业应于每年2月20日前,将上年度建设费收支情况上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同时,各级供电企业应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布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价格、审计等有关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该《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南平市各县(市、区)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及后续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电网统一规划、建设和维护,有效保证了供电工程的质量,为供电区内各县(市、区)城市配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张莎陈书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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