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通过生态环境立法“护航”绿色发展

2020-07-27 07:24:52 来源: 大武夷新闻网 作者:林奥 罗周和

大武夷新闻网讯 24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新修改的法规将由南平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其最大亮点是重新对餐饮油烟排放作出约束性规定,重新调整易腐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主体责任,强化相关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绿色是南平自带的底色,生态是南平最大的优势。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市委全方位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超越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与时俱进,回应社会关切,加快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地方立法工作,全力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南平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我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切口小、有特色、精准细化、可操作性强的优势,将一批涉及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立法项目列入《南平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2年立法规划》,使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构建具有南平特色的全方位、多层次生态环保法规体系。目前已制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河岸生态地保护规定、城市绿地管理办法等四部生态环境领域的地方性法规。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围绕完善市容和卫生环境,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我市制定《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这是南平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所制定的第二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也是南平市首部有关城乡建设与管理类的地方法规。《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贴合南平城市发展的定位和方向,为市容环卫“立规矩”,在细化、补充上位法上下功夫,针对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短板以及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立具体行为规范。自2017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我市加大环境卫生巡查监管力度,同步加强正面引导和负面规制,着力解决城市“牛皮癣”、店面外溢、占道经营等市容卫生领域突出问题,有效整治环境“脏乱差”现象,引导市民共同打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关乎老百姓的身体健康。我市围绕保护百处水源点,制定《南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实行“抓好两头、管住中间、覆盖全面”的管理体制,在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管控风险方面“三管齐下”,提出分级分层分类的保护和应急措施,从“源头”到“龙头”、从“喝上水”到“喝好水”,解决水源地保护突出问题。该办法于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围绕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水生态,守护千里河岸带,我市制定《南平市河岸生态地保护规定》。作为全国首部河岸保护地方性法规,《规定》确立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保护方针,对河岸生态地进行了界定,明确河岸生态地保护主体责任、用途和管制要求,促进“山、水、城、人”一体发展,巩固“水美城市”建设成果。该规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城市绿化是优化生态环境、打造宜居空间的重要举措。我市围绕呵护万顷绿地网,制定《南平市城市绿地管理办法》,针对绿地面积、布局、结构、功能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弱项,设置了限制城市绿地占用制度、规范城市树木砍伐和移植制度、城市绿地的养护制度等多项有关城市绿地的保护措施,以法治手段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改善人居环境。该办法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林奥 罗周和)

[责任编辑:陈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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