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协〔2016〕24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南平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优秀项目培育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
为落实2016年全省科普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全国、福建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培育、扎实推进南平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强化重点项目扶持,进一步充实南平市科协“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储备,经研究,市科协决定开展2016年度南平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 优秀项目培育推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选数量
本次培育推选的项目为集体项目,分为农技协、基地和社区三个类别,其中农技协类别各县(市、区)推荐2个,其余两个类别每个类别可推荐1-2个(含已经获得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表彰的单位)。
二、推选条件
(一)申报推荐应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的申报条件,按照《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福建省社区科普益民计划评审细则》执行。
(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县(市、区)级科协在择优推荐过程中要注重项目在发挥示范引导上的作用,项目应重点关注在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已建立党组织并积极帮扶群众、带领群众依靠科技致富,或已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技术协作网并能发挥科普惠农长效机制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申报单位同时符合多个推荐条件和范围的不重复推荐。
(三)社区科普益民计划项目,申报的社区居民应重点关注科普工作并积极全面开展科普工作满三年。应重点关注开展科普服务的社区及科普工作卓有成效、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科普工作的社区。
三、推选程序
(一)确认推选项目
各县(市、区)科协在推荐前,应充分调研项目实施情况,要实事求是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好中选优,与同级财政部门协商沟通后对项目进行推荐。
(二)报送材料
被推荐的项目单位和个人应在县(市、区)科协指导下,填写相应的推荐表和情况简表(相关表格请登录南平市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点击本通知下载)。县(市、区)科协应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后,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市科协科普部。
推荐材料暂不要求财政部门盖章,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扶持奖励
1、南平市科协将采取资格审查、实地抽查、联合评审等方式,评选一批优秀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示范社区,2016年底前对评选出的优秀项目给予专项资金奖励补助。
2、为强化项目培育,南平市推荐参加2017年度全国和福建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评选的集体项目原则上将从本次各县(市、区)推荐项目中择优推荐。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协科普部 叶盈杉
联系电话:8069382
电子信箱:npskxpjb@163.com
南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