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消防大队多举措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

2018-01-22 15:24:06 来源: 大武夷新闻网 作者:

    大武夷新闻网讯 为认真吸取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市民消防安全意识,积极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建瓯消防大队以宣贯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为契机,积极采取三项举措,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

    一是全面部署发动。大队以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文件向全市各级各部门传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其作为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严密组织部署,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广泛宣传教育。大队一方面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网络和大队官方微信等媒介,向市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以及正确购买电动车的注意事项、日常使用电动车的防火要点、电动车维修和停放需注意的消防安全要求,另一方面,积极发动网格员、派出所民警、消防志愿者、社区消防大使、村消防宣导员、物业服务人员等社会各界力量,深入各电动车销售网点、街道社区、居民住宅小区、木屋毗邻区、村(居)民集中活动场所等,张贴防范《通告》和电动车火灾宣传海报,面对面向市民宣传讲解电动车的防火要点、安全停放、日常检查维护等知识,并通过电动车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市民, 增强市民防范电动车火灾的意识,切实加强电动车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三是加强隐患排查。大队联合派出所深入辖区住宅小区、居民区,重点对电动车停放、充电,物业服务企业和村(居)委会对电动车日常管理等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求市民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和村(居)委会加强对住宅小区、楼院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及时向消防部门或者派出所报告。对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