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华桥乡:违法电鱼还威胁河道专管员人身安全 嫌犯被依法行政拘留
8月5日晚,光泽县华桥乡河长办接到园岱村河道专管员报告,园岱村河道发现有两人(一人为园岱本村人,一人为江西省资溪县人,使用的电鱼工具为资溪县人带入园岱村)准备实施电鱼活动,乡河长办第一时间联系乡河道警长、派出所所长伍毅超要求出警,伍所长马上与副所长黄孙坚带领干警出警园岱村,因路途及国道改建,河长办工作人员及干警赶到时二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已逃离现场。
当日,园岱村违法嫌疑人徐xx在协助资溪县人逃离现场后,对园岱河道专管员进行了言语及动作威胁。乡河长办工作人员及公安干警在其居住地附近进行蹲守至凌晨,该二名违法嫌疑人未出现。
8月6日傍晚园岱村犯罪嫌疑人徐xx,因记恨专管员的管理河道行为,便携带一把管制刀前往园岱村河道专管员家中,准备实施报复行为,附近村民及时制止并向派出所、河长办报案,乡派出所、河长办人员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徐xx进行追捕,该犯罪嫌疑人徐xx骑乘摩托车逃离,追至江西省资溪县城后躲藏。
8月19日晚,公安局华桥派出所干警在得知犯罪嫌疑人徐xx已返回家中,干警立即出警将犯罪嫌疑人徐xx抓获,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以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依法对其执行行政拘留五日,以其它违法行为执行拘留十日,累计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据了解,光泽县公安局为进一步加大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联合执法工作的推进,率先在全省公安系统设立县公安局驻县河长制办公室警务工作室,并派驻三名民警、二名处突巡防队员到警务工作室,其主要任务是联络、协调、反馈涉及公安机关的河长制办公室相关工作,执行县级“河长”、“河道警长”各项工作指令,对接乡镇河道警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办理涉河案件等。
此次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的处罚,是光泽县“河道警长”对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河长制工作的强有力护航,有力地震慑了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华桥乡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