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保障了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健全了志愿服务激励回馈机制。激励志愿者长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请大家观看宣传短片。”现场千余名市民随着主持人的娓娓讲述,认真观看着《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宣传短片。
7月2日,南平市延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携手南平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南平市闽北互动志愿者协会党支部联合主办“学习雷锋好榜样,一颗红心永向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展演暨《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宣传活动在延平区文化广场举行。志愿者们以优美的歌声、曼妙的舞姿、富有激情的朗诵,充分展示了志愿者风采。
在延平区的志愿服务发展进程中,涌现出了南平市闽北互动志愿者协会、延平区义工协会、三益社工、环保协会、梧桐社工等优秀的志愿服务团队,他们为延平的志愿服务发展做出了许许多多重要的贡献。
展演活动现场,主持人图文并茂的介绍了优秀志愿者组织的先进事迹,分享了11位优秀志愿者的典型事例,宣传他们用实际行动践行志愿服务精神,在为居民带来一场视听盛宴的同时,将《条例》带到群众身边,引导更多的延平群众加入到《条例》的学习贯彻中来。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作为一名普通志愿者,此时此刻,站在台上,我感到无比自豪。近年来,在工作之余,我发挥自身特长,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帮助引导教育新少年找回自尊自信,为基层姐妹谈法聊理,使我对“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是志愿服务精神有了更深感悟。‘我奉献,我快乐’,作为一名志愿者,力所能及地为社会为市民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收获的是感动、是快乐、是精神财富。”全国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詹红荔说。
“想不到在我看不见的地方,有这么多可爱的人在默默奉献着自己的爱心,我十分敬佩他们。而且现在还出台了政策保障他们的权益,我真为他们感到高兴!有机会,我也想参加志愿服务,做一个可爱可敬的志愿者!”市民郑女士说。
弘扬志愿者精神,奉献爱心创和谐,倡导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体现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有利于全社会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范,延平区将进一步让友爱互助充满社会,让志愿之花绽满延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