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模范|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李华:风雨从检路 丹心吐芳华

2022-02-10 17:15:00 来源: 东南网 作者:

李华,女,1971年出生,现任邵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邵武市法学会成员。从检27年来,她凭着强烈的政治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先后参与办理各类刑事、经济案件2600余件,用忠诚诠释了公平正义,展现了检察官的风采。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她参与办理各类刑事、经济案件2600余件,所办案件质量过硬,案件审结率100%,起诉有罪判决率100%,批准逮捕准确率100%。多年来,她承办了南平市首例私分国有资产案;承办了邵武市卫生系统窝串案中最为棘手的邵武市第二医院于某等人共同贪污40余万元案件,在犯罪分子全面翻供的情况下,成功指控犯罪;承办的聂某敲诈勒索案被邵武市人民法院选送参加南平市法院系统精品案例评比,一举夺魁;2015年,向公安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监督文书”……

一件件铁案昭示了她的成长轨迹,一行行荣誉彰显着她的奋斗成果。无论小案、大案、易案、难案,都法里法外追求公正,强者弱者惟求公平,多年来她所办案件,件件经得起人民群众和历史的检验,可谓“办案如铁”。2009年,她巾帼不让须眉,主动请缨承办了以李某为首的在当地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到案被告22人,证人、被害人200余人,涉案7个罪名,31起犯罪事实,73册卷宗材料,20位辩护人,庭审整整7天。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到审查案件、出庭支持公诉的3个月里,她起早摸黑,加班加点,全神贯注梳理案件,制作了50余万字的阅卷笔录、近20万字的法律文书、汇报材料,庭审中斗智斗勇,起诉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毫无改变的被两级人民法院全部采纳,高质量圆满地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

作为邵武市妇联执委、市关工委委员,李华充分还利用关工委、妇联等社会群团组织平台,注重将维权、创建贯穿履职始终,积极参与矫正、帮扶,探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通过推行诉前走访、诉中考察、诉后回访的“品行调查”机制,开创了邵武市未成年人暂缓起诉办案机制,使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于整个办案始终,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司法的人文关怀;积极参加平安校园建设,针对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的特点,以案释法,除在校园开设法制课外,还与邵武市教育电视台联合制作了《法律讲坛》,连续滚动播出十天,扩大受教育面,取得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她热心公益,倡议全院干警连续多年捐款资助了20余位贫困学子、困难群众,借助妇联“春蕾计划”平台,帮助5位贫困女生圆了大学梦,多次到学校、部队、困难群众家中走访慰问,与失足青少年保持通信,帮助其回归社会;她积极开展法制宣讲、咨询活动,近三年来,送法下乡、进校园、进社区20余场(次),用赤诚的爱心服务、回报社会。同时,她还是该院国家级“巾帼文明岗”、省级“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的组织创建者,在她的努力下,该院也成为南平市政法系统唯一同时获此三项殊荣的单位。

[责任编辑:姚心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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