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篇

2022-08-09 10:33:42 来源: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作者:

国家十分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问题。2021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国新出发〔2021〕14号)等法律法规对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及其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问:什么是网络沉迷?

答:网络沉迷是指上网者由于长时间和习惯地沉浸在网络空间之中,对互联网产生强烈的依赖,以至于达到了痴迷的程度而难以自我解脱的行为状态和心理状态。网络沉迷是过度迷恋上网的一种成瘾行为,也叫网瘾行为综合征。

问: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的原因是什么?

答: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的原因很多,主要有:未成年人自制力不够强;未成年人缺乏课外趣味活动时间;互联网的发展使得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吸引力越来越大;未成年人缺少与家长之间的沟通等等。

问: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有哪些危害?

答: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危害性很大,主要有:影响身体健康:视力下降,体能下降,饮食无规律导致消化系统疾病等;影响心理和精神健康:情绪萎靡,精神不振,自控力下降,对事物缺乏兴趣,缺乏毅力等;影响学习和生活:学习成绩下滑,逃课,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问:如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

答: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及企业的多方协作和联动。政府应当加强对网络的监督检查,监督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义务,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学校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预防沉迷网络的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念,合理安排上网时间,避免过度沉迷、依赖网络;家庭应当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内容和服务的审核把关,从内容设计、运行规则等方面努力,实质性地改进网络防沉迷的技术手段和措施。

问:政府对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有哪些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国新出发〔2021〕14号)第一项规定,“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网络游戏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龄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国新出发〔2021〕14号)第二项规定,“所有网络游戏必须接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必须使用真实有效身份信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含游客体验模式)向未实名注册和登录的用户提供游戏服务。”


[责任编辑:黄炜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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