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化小课堂 | 经常项目便利化④ 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

2022-08-16 15:40:00 来源: 大武夷新闻网 作者:

一、辅导期的含义是什么?

答: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五条,外汇局对新列入名录的企业进行辅导期标识,辅导期为企业发生首笔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90天。

二、辅导期内的企业是否都需要向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业务?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八、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取消企业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业务的要求。外汇局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异常、可疑的辅导期企业开展重点监测和核查,并规范分类管理。

三、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等业务报告,可以网上办理吗?

答:可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八、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等业务报告,可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实现网上办理,无需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贸易主体不一致特殊业务除外)。


[责任编辑:陈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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