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小课堂 | 经常项目便利化⑩ 电子单证审核便利

2022-09-01 11:43:22 来源: 大武夷新闻网 作者:

一、银行可以凭电子单证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吗?

答:可以。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一百六十九条,银行按照展业原则和本指引规定,为境内机构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时,可以审核纸质单证,也可以审核电子单证。

电子单证是指境内机构提供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且被银行认可并可以留存的电子形式的合同、发票、报关单、运输单据等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其形式包括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单证、纸质单证电子扫描件等。

二、符合条件的银行按规定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企业分类是否必须为A类?

答:不是。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一百七十条,符合条件的银行应根据风险程度,确定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条件和要求,按照展业原则,自主审慎选择进行电子单证审核的企业,确认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

银行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上一年度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为B类及以上(不含B-);银行未直接参与评估的,应以其上一级参与评估分行的评估等级为准;

(二)具有完善的风险防范内控制度;

(三)具备接收、储存电子单证的技术平台或手段,且相关技术能够保证传输、储存电子单证的完整性、安全性。

此外,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一百七十三条,银行违反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外汇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应暂停为新企业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1年。

三、银行如何审慎选择进行电子单证审核的企业?

答: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二条,银行按照展业原则自主审慎选择进行电子单证审核的企业,确认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

企业以提交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一)在经办银行办理外汇收支的合规性和信用记录良好;

(二)向银行提交的电子单证真实、合法、完整、清晰,与原始交易单证一致,且不得违规重复使用电子单证;

(三)向银行提交的电子单证无法证明交易真实合法或与申请办理的外汇收支不一致的,及时按银行要求提交原始交易单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银行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后,需要抽查企业原始交易单证吗?

答:需要。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一百七十一条,银行每年不定期抽查企业原始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相应电子单证的一致性。发现企业提交的电子单证不真实或重复使用电子单证的,应自发现之日起,为其办理业务时停止审核电子单证,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

五、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可凭电子交易信息办理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业务吗?

答:可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在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银行可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支付机构可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责任编辑:陈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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