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光泽县法院不断创新解纷模式 案件增幅创新低 诉源治理显成效

2022-12-01 16:52:12 来源: 大武夷新闻网 作者:张莉

“万人成讼率从2021年的152.85件下降至101.85件,同比下降33.37%,一审诉源案件同比下降33.48%。今年1-10月,降幅位列福建省基层法院第一。”这组数字来自光泽县法院。2019年以来,该院始终坚持把诉源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耕细作、扎实推进,不断加强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基层组织调解、律师调解、妇联调解等多形式、多部门联动的解纷模式建设,实现了民事一审案件增幅可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诉源治理成效初显。

强化“基站”建设 丰富解纷“菜单”

在光泽县法院诉非联动中心的墙上挂着一幅“分类层进”多元解纷流程图,其中最为醒目的就是并排而书的众多调委会名单。为推进诉源治理,法院以群众需求为“风向标”,主动对接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妇联、人民银行光泽支行等部门、机构,积极推进行业调委会建立,不但坚实了诉源治理“核心基站”——诉非联动中心的解纷力量,更进一步丰富了群众的解纷“菜单”。

如今,凡基本事实清楚、权利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均可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或由立案庭委派解纷行业调委会调解,如纠纷调解不成可迅速转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黄静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速裁,通过“绿色通道”无缝对接诉讼程序。丰富的“选项”“一站式”的服务让不少群众主动选择诉前调解这一“省时、省事、省成本”的纠纷化解方式。

今年年初,黄某、连某夫妻俩因感情不和闹矛盾,未按时归还房产按揭贷款、装修贷,发放贷款的两家银行将两人诉至法院,要求拍卖变卖夫妻俩的房产归还全部贷款。案件由立案庭委派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起初夫妻俩不愿意接受调委会调解,案件移交“黄静调解工作室”调解。经法官解释,夫妻俩才明白这调委会拟定的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不但同样有效,且在时间成本、诉讼成本上都有明显优势,当即提出重归调委会调解。因同在诉非联动中心内,全程无缝对接,看似“一波三折”,实则双方都未受“奔波之苦”,最终在调委会调解下,夫妻俩与银行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光泽县法院还出台了《关于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充实诉前调解力量,在“黄静调解工作室”下设两个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调解工作小组,聘请退休法官担任诉非联动中心专职调解员,开展行业调委会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诉非联动中心的调解“硬实力”。与此同时,整合丰富原有“近邻·党建”法官工作室、驻企、驻工业园区、驻武夷山国家公园等法官工作室职能,将解纷“基站”不断向前延伸。

1-10月,“黄静调解工作室”化解案件占一审民事案件33.07%,诉前委派婚姻家庭案件52.94%成功调解,34.95%金融纠纷在诉前调解成功,64.48%物业纠纷在诉前化解,金融纠纷同比去年同期减少49.67%,物业纠纷同比去年同期减少70.31%。

深化府院联动,融合解纷“网络”

今年2月,由县政法委牵头,光泽县法院与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构建诉调对接工作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由诉讼服务中心直达人民调解员的“点对点”定向委派机制,将诉前调解与司法局人民调解网络深入对接,开启府院解纷“网络”的“并网提速”工程。

“双网”并行后,对于未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且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清晰、争议不大符合诉前调解条件、适合人民调解的民事纠纷,由法院委派至纠纷所在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行人民调解,法院全程跟踪指导,对于调解成功案件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而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或受委派调解不成功案件,则由调委会出具案件调解情况反馈,直达光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缝对接法官调解、诉讼程序。

陈某与饶某经人介绍认识并交往、同居。在陈某先后给付饶某装修款、电器款、办酒席费等合计10余万元后,饶某向陈某提出分手,陈某诉至法院要求饶某返还上述款项。光泽县法院将案件委派给双方所在乡镇调委会进行诉前调解,并指派立案庭法官全程跟踪指导,在双方因同居期间共同消费等争议较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时,为调委会提供专业辅助,经法院与调委会共同努力,陈某、饶某双方达成调解方案,饶某亦在调解协议签订后第二日履行了给付义务。该起案件从收案到结案,用时仅三天。

同时,光泽县法院还持续着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7月22日,在光泽县政法委牵头下,县法院、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人民调解法律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光泽县法院社会综合治理创新举措“人民调解法律指导员制度”落地,选拔自民事、刑事、执行等各专业领域的8名骨干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与光泽县8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一一“结对”,立足司法职能、发挥专业优势,为各乡镇调委会提供法律业务指导、规范化审核、复杂矛盾纠纷调处帮助等6项司法服务,助力双向联系机制制度、联系会议制度、研判分析制度等5项制度落实到位,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群众性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厘清司法、法院和属地乡镇调解职责和任务分工,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实现诉源治理工程建设“网络升级”。

完善风险防控,优化解纷“系统”

光泽县法院主动将诉源治理纳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诉非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诉调对接”考评细则体系,并纳入部门综治考评项目。而作为推动诉非联动工作的“核心力量”,同时充分发挥职能,加强矛盾纠纷数据信息搜集、分析、研判,打造“分类层进”立体解纷工作平台,做好纠纷预警、排查、化解工作,锚定诉源治理减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预期目标,踔厉奋发。

今年年初,光泽县法院在短时间内受理了二十余起涉某房地产项目案件。为此,法院对涉及该房地产项目纠纷进行摸排,确定存着同样逾期交房纠纷的还有442户,且存着群防群诉可能。光泽县法院提前介入组织诉前调查,全面了解当事人诉求并掌握双方矛盾争议焦点后,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案情,对接职能部门实施联动联调,充分发挥判决的示范指引作用,引导一名业主作为代表提起诉讼,通过妥善处置、良好示范,成功化解400多户业主与房地产之间的纠纷,化解群访群诉隐患。

光泽县法院在纠纷调处中“追本溯源”“表里兼治”,及时梳理诉源治理经验成果,总结出“预”“控”“调”分类层进“三步法”,即精准锁定“初访”,强化风险预判;精确实施“会诊”,强化梗阻疏通;精细组织“联调”,强化多元解纷。充分运用诉前调解机制,对群体诉讼动态进行实时关注,“把脉”纠纷和争议焦点,积极引导群体性纠纷当事人规范理性诉讼。靶向施策,疏通矛盾梗阻症结,积极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联动联调,化解矛盾纠纷、排除风险隐患,构建多元化闭环解纷体系,从根本上减少诉源案件发生。

如今,“预”“控”“调”分类层进“三步法”已成功应用于涉房地产纠纷、物业合同纠纷等易发生群体性纠纷领域,并成功化解此类纠纷242起。

☉张莉

[责任编辑:姚心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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