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绿色理念|顺昌县检察院探索构建河流保护新模式 助力闽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闽北日报讯(林顺萍)闽江是福建的母亲河,重要的生态屏障,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水土保持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地。笔者从顺昌县检察院获悉,该院近年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闽江起源处重要区位特点,探索构建“精准化法律监督+数字化全面保护+社会化溯源治理”河流保护新模式,助力闽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据介绍,顺昌县检察院建立了“刑事与公益一案双查机制”,对受理的跨区域固体废物污染、水污染等刑事案件,同步审查行政机关履职情况,近年来发现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0余条,立案2件;与上游检察机关达成“跨行政区域协作”共识,发现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条,立案1件。检察长带头探索“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以法治手段助力美丽河湖建设,在第二届“寻找最美河湖卫士”主题实践活动中,获全国“最美河湖卫士”称号。
顺昌县检察院以“小专项”精准监督,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洗车场排污、小流域治理等专项监督活动,对影响河岸生态的乱排、乱堆、乱建问题开展监督,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8份,督促铲除河岸农作物13处,拆除违建钓鱼台6个,清除违法设障捕鱼点11处,清理堆放垃圾1080立方米。督促整治河道乱象行政公益诉讼案成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益”心为民——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20个典型案例之一。同时,创新发现线索机制,借助“巡查监管系统”“随手拍”端口多渠道征集涉闽江水域线索。聘请20名“益心为公”志愿者,5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广泛参与线索提供、专项活动调研等工作,构建“线索员+监督员+宣传员”三员一体的公众参与体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托顺昌县生态领域联合执法服务中心智能监管系统,顺昌县检察院获取涉及全县范围内水利、渔业等监管数据,实现跨行政部门信息数据资源精准共享;通过“巡查监管系统”实时联系专管员进行远程监控,实现法律监督与现代化技术协同并进。
为了保护一方文脉传承,顺昌县检察院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行动,逐一筛查闽江沿岸历史文化建筑、古村落、古桥梁等相关史料,通过实地走访、对接相关单位等方式,办理岚下厝桥、建西兴隆桥保护等相关文化遗产保护案8件。
此外,该院运用“亲子研学—增殖放流”“党建联盟——节能低碳宣传”等多元化方式,引导群众共同维护闽江水生物多样性;邀请5对“顺昌县绿色家庭”获得者、24名村居法律指导员担任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员,开展宣讲、现场答疑解惑等活动30余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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