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光泽法院:多方联动促执行 多元合作解纠纷

2024-11-26 10:30:00 来源: 闽北日报 作者:黄曾玉

“老戴你别急,我们找找财产线索,你要相信我们,咱先‘缓一缓’再执行立案。”为讨工资,老戴打官司赢了,包工头高某却“耍赖”,想申请执行,法官又建议“缓一缓”,可老戴却没上火,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法官给老戴算了笔“经济账”:如能执前解纷,能节省执行耗时,及时兑现工资,且执前解决不了也能立即转执行,省时、省力也有保障……

两天后,老戴果然等来了转机。

执行干警通过案件查询发现某公司尚欠高某部分工程款未结清。经协调,该公司及时兑付工程款,高某以账抵薪,当面结清拖欠工资,让老戴和工友对法院执行纠纷多元化解竖起大拇指。

2024年以来,光泽法院新收执行案件同比下降32.4%,执行案件执前化解率提升27.14%,“一升一降”尽显执行纠纷多元化解实效。

做实执行督促“细”功夫

“当初法官告诫我要尽快履行,还随调解书发来了《督促履行告知书》,可我总认为‘拖一拖’没事,为此差点赔上厂子。”谈及当初的草率,光泽某炭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至今仍心有余悸。

相较于大家对诉讼程序的熟悉,人们对执行程序及相关法律却有着不小的“认知差”,因此引发的怠于申请执行、赌气拒执、失信“耍赖”等问题在基层法院并不鲜见。

炭业公司员工罗某出了工伤事故,双方因赔偿金额存在争议诉至法院,经法官调解最终达成了炭业公司“赔偿9万元,限期两个月内支付”的调解协议。彼时,刚从疫情中回暖的炭业公司资金尚未回笼、产品研发仍在大笔投入,让这个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捉襟见肘,这笔赔偿款被一拖再拖,久等无果的罗某向光泽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当事人实现权益需求迫切,但采用查扣等强制执行举措又可能断绝“潜力”企业生机,面对“两难”执行难题,光泽法院却早有准备。一方面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调达成执行前和解,根据企业资金回笼周期协商还款方案及最终还款期限,给予企业一定的宽限期。另一方面发出《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再次释明“失信”法律后果,并根据和解协议内容制定督促履行计划表,定期提醒、督促企业主动履行。2个月后,该企业回笼资金后全额赔付剩余款项,案件顺利化解于执前。

为助推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变,光泽法院启用“执行通知前置+执前督促程序”新模式,不仅在诉讼案件审理阶段增设督促履行的“执行告知”环节,更紧抓执行前的节点加大督促力度,以执前和解、设置宽限期等措施给予履行“缓冲带”。同时,努力完善诚信正向激励机制,向被执行人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帮助诚信被执行人恢复社会信用评价,快速重回“赛道”,激励被执行人变“被动”为“主动”。

2024年以来,光泽法院生效裁判当庭履行率、自动履行率增长5.23%,向自动履行的被执行人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32份,为群众胜诉权益实现“增速”。

用好纠纷化解“联”字诀

“案生案,陆某与某合作社尚有不当得利纠纷在审理中……”日前,执行服务中心的干警小张熟练地穿梭于审判系统与执行系统之间,校对当事人信息、查看当事人案件信息,将“案生案”等特殊情况标注张贴在卷宗显要位置,为当事人打开审执联动“畅联”开关。

陆某为某合作社员工,在山场伐木作业时不幸受伤致残。合作社不仅未履行劳动仲裁部门“一次性支付工伤待遇3.1万余元”的裁决,还扣留了社会保险中心发放给陆某的工伤保险待遇20万余元,陆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合作社要求返还工伤保险待遇金。

一起矛盾引发民事诉讼、执行两起案件,根源在于双方矛盾未实质性化解,为给这起纠纷“治本”,光泽法院工业园区法庭、执行局携手,矛盾调解、执行释明协同开展,仅用一小时双方当事人就对超出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部分达成一致,合作社当场退还社会保险中心发放的工伤保险待遇金并支付尚欠的工伤待遇共计22万余元,陆某亦撤回起诉。

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是群众最朴素的司法期待,光泽法院突出执行纠纷筛查、化解、裁判履行的双向联动,在立案阶段引导诉前财产保全,最大程度减少因一方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等行为导致的“履行不能”“执行不能”;在诉前纠纷调解过程中进行“可调性调查”,对当事人的履行意愿、履行能力进行摸底评估,避免“一调了之”“一判而过”再引发执行案件;在执行阶段进行“类案示范”,对同一事由类案、系列案件,审执协作先行打造首案“范例”,引导当事人建立理性预期,助力物业、劳动争议、金融纠纷等涉众型案件的服判息诉、当庭履行、自动履行。

2024年以来,光泽法院首执案件执结率达87.9%,实际执行到位率较2023年同期提高13.12%,执行案件平均办理时长同比缩短18.5天。

凝聚社会治理“合”动能

“法院提出的问题,我们已报总部予以修正。”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过程中,光泽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已冻结公积金账户进行划拨,却因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示,致使该账户公积金在划拨程序操作间隙被线上提取,在追回该笔公积金后,光泽法院立即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书,及时完善流程弥补漏洞,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

执行是司法流程的最后一环,却不是司法服务的最后一站,光泽法院加强末端分析研判,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疏阻堵漏,切实发挥司法建议“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的社会治理作用。

而这仅是光泽法院主动将执行纠纷多元化解置于社会大治理格局的举措之一。为实现“当下治”与“长久立”的有机统一,光泽法院不断强化升级“法院+职能部门”的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借助“干部下沉+网格管理”协助机制,进一步强化村(居)协作、执警协作,打通信息壁垒,确保及时查询、查处被执行人及财产信息,打击被执行人恶意拖延阻碍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与工商联执行协作机制,以信息联通、法治联宣、执行联动、专项联治共促涉经济领域执行纠纷化解;与县税务局建立不动产强制执行联动机制,变第三方资产评估为税务询价,通过“询价马上就办”“交易税费预先测算”,有效节约了原1-3个月的评估及税费结算耗时;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与县纪委建立失信信息通报机制,“法纪+党纪”强化党员失信惩治。

截至目前,光泽法院通过“法院+”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3起,调处执行案件5件,执行到位110余万元;调处涉企执行案件25件,打击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犯罪2件2人;询价36次,依法拍卖标的物49件,执结标的1678.11万元,为当事人节约评估等相关费用14.4万元;向县纪委通报党员失信9人次。党委政府亦将执行联动协作机制运行纳入平安(综治)考评,以制度保障执行一体化格局落地落实。

“接下来,我们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让举措更‘活’更‘实’,让群众见‘真’见‘效’。”光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仲铭表示。

作者:□黄曾玉

[责任编辑:姚心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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