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面曝光|垃圾不分类,建阳一小区物业被罚……
日前,建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九龙湾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阳光智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分公司,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工作责任,给予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
今年以来,建阳区城管部门强化治理效能,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持续加大对辖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检查力度,对全区10余个小区进行多次巡回检查,不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分类管理责任,进一步织密各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精细化管理网。
在巡查走访中,工作人员发现,有三家物业服务企业,对所在项目小区存在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的责任。
▲垃圾未分类
针对小区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建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区物业服务中心督促该三家物业服务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依照相关规定对未整改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下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九龙湾小区物业未整改情况
在下发整改期限后,建阳区城管部门对涉事小区进行“回头看”检查,卧龙湾、正达明郡等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响应工作要求,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但是,九龙湾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多次督促下仍然没有整改到位,对垃圾分类工作敷衍了事,严重违反《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区城管部门依法依规对该物业服务小区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处罚不是最终目的,而是想以处罚结果为鉴,发挥法律法规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刚性约束作用,形成一定的震慑效应和有力引导。强调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见效,增强群众、物业、商家、企业等垃圾分类意识,同向发力、践行见效。”建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
接下来,建阳区城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小区物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以深化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探索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新举措为重点,精心组织,创新手段,积极扩大垃圾分类覆盖面和影响力,逐步提升垃圾分类工作质效,培育建阳垃圾分类新亮点、打造新样板、形成新经验。
法律链接:
《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一)建立生活垃圾日常分类管理制度;(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引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三)按照分类方法、分类标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和收集容器,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正常使用;(四)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五)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所辖区域内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
来源:建阳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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