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市直机关工会工作计划,协调做好市直机关妇女、共青团工作;
2.审批市直机关基层工会组织机构;
3.负责机关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任免;
4.指导机关工会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5.指导工会组织围绕党和政府的主要任务和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工会组织特点的各项创建活动;
6.了解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建议和要求,指导工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和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7.负责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8.组织开展市直机关文化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