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2022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活动的通知

2022-03-16 16:33:27 来源: 大武夷新闻网 作者:

市直各直属党委(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中共南平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推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现就开展2022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听旁听内容

1. 集中学习研讨情况。巡听组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通过巡听旁听中心组成员讨论交流情况,重点了解学习主题是否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中心组成员发言内容是否准备充分、体会是否深刻、研讨是否深入、问题导向是否突出、结合实际是否紧密等。巡听组可结合实际,对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点评。

2. 日常学习管理情况。巡听组到各单位巡听旁听,可通过查阅资料、个别交流等方式,了解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平时学习管理情况,包括学习组织、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成果转化等,重点查阅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记录以及邀请专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一会一报”审核把关要求等。

3. 个人平常自学情况。巡听组通过查阅资料、个别交流、查阅中心组成员调研课题、调研文章、体会文章等,了解中心组成员平时学习、调研、宣讲情况。

二、巡听旁听安排

以党建片为单位,开展巡听旁听季交流。具体安排如下:

巡听一组(工委副书记肖夷、组织部四级主任科员陆芳芳):

旁听人员:第一、第二党建片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所在党建片的旁听)。

第一季度被巡听单位:市委网信办

第二季度被巡听单位:市政府办

第三季度被巡听单位:市总工会

第四季度被巡听单位:市人社局

巡听二组(工委副书记郑文杰、宣传部部长叶强华):

旁听人员:第三、第四党建片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所在党建片的旁听)。

第一季度被巡听单位:市城管局

第二季度被巡听单位:市文旅局

第三季度被巡听单位:市审计局

第四季度被巡听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巡听三组(工委专职委员肖院春、群工部部长李金树):

旁听人员:第五、第六党建片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所在党建片的旁听)。

第一季度被巡听单位:市税务局

第二季度被巡听单位:市民政局

第三季度被巡听单位:市工信局

第四季度被巡听单位:市科技局

巡听四组(工委专职委员袁水明、党建督查室副主任黄川滨):

旁听人员:第七、第八党建片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所在党建片的旁听)。

第一季度被巡听单位: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第二季度被巡听单位:南平技师学院

第三季度被巡听单位:邮政集团南平分公司

第四季度被巡听单位:福建电力开发公司

三、有关事项

1. 被巡听单位要根据上述安排,尽早落实学习方案。将学习方案(学习时间、地点、专题、主持人、重点发言人、讨论题目等)报送相应巡听组,以便巡听。

2. 巡听小组要对每次学习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并填写《巡听评估表》,年底交工委宣传部汇总上报。

3. 市直机关工委将巡听结果作为单位(部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依据,及时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

中共南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22年3月8日

[责任编辑:陈雨薇]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大武夷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拥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否则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稿费说明】对本网刊登的作品,如作者能提供证明其著作权,请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我网,我网将按照《闽北日报》的稿费标准给付作者稿酬。如不愿意接受稿费,我网则立删除该作品。如第一时间,未能联系我网(需提供手机联系通话记录和邮箱版权申明邮件),视为默认我网刊载作品,我网对作者提请撤稿之前的版权诉求,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45号7楼。电话:0599-8868501、18650668593。邮箱:greatwuyi@163.com
  • Copyright © 2022 GREATWU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武夷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 福建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5120180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113330003] 闽ICP备[05001716]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9-8868501 举报邮箱:wlzx@mbdaily.cn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扫黄打非举报电话:12390
  • 单位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45号报业大厦7层 广告热线:0599-886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