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绿 留旧 留文 留魂 南平出台十条措施强化风貌管控

2023-02-09 15:14:45 来源: 大武夷新闻网 作者:廖孟轩 邓雪琼

大武夷新闻网讯(廖孟轩 邓雪琼) “显山露水和透绿,山边水边不建房,房屋高低有起伏,白墙灰瓦丹霞红,宜坡宜中不宜洋,附属设施显风貌,第五立面要美化,历史街区要严控,村庄建设有特色,风貌管控要落实。”近日,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平市风貌管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全市将避免简单复制、机械照搬、毫无特色的建筑设计,塑造具有闽北特色的风貌。

《意见》是我市首个适用于全市城市风貌管控的指导性意见,着力强化南平市地域风貌、秀美景观、山水共融和闽北气质,切实将省委、省政府在城市建设中“留绿、留旧、留文、留魂”的城市风貌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意见》明确提出“宜坡不宜平,宜雅不宜艳,宜透不宜堵,宜中不宜洋”的闽北城市风貌基本要求,同时从城市廊道、蓝绿系统、城市天际线、城市色彩、屋面形式、附属设施、第五立面、历史文化街区、村庄建设等九方面提出了具体管控要求。

其中,蓝绿体系要求山边水边不建房,要划定保护山体范围,依山就势规划临山体道路,保留山脚坡地的地形地貌,进行植物彩化。对城市色彩,要求中心城区住宅建筑色彩以象牙白、象牙黄、灰黛色为主色调,丹霞红、清水木色为辅色。附属设施上,要求公共建筑原则上不应设置围墙,可采用绿篱或绿化隔断。第五立面上,应遮挡屋顶设备,风格风貌应与建筑主体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对于历史文化街区,要求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不拆老房子、不砍老树木、不破坏地形地貌。村庄建设上,要求禁止新建与乡村风貌不符的构筑物或形象工程,道路应杜绝城市化做法,风情道路采用自然开敞边沟,尽量不遮挡两侧风景。

《意见》对管控工作提出要求,各县(市、区)要成立管控机构,发挥专家领衔作用;加强规划引导,逐级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落实风貌管控要求;强化“三边三节点”等重要城市节点城市设计,细化优化风貌管控要求;逐步探索完善重要区域三维实景,探索推行“机器管规划”“机器管风貌”;严格监督检查,每半年开展一次评估检查。

[责任编辑: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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