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正义——延平区检察院公诉科工作小记

2018-05-07 10:48 来源: 闽北日报  作者:林李冰

    公诉科的工作是什么?“公”意味着公平和公正;“诉”就是要将犯罪嫌疑人诉诸法律。和写在简报上的数字相比,公诉科所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不张扬,却实实在在地刻画出“检察”两个字在群众心中的分量。

    2017年,延平区检察院公诉科认真履行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在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百案评庭”暨“优秀公诉庭”评选活动中,延平区检察院公诉科开展的“被告人王鹏龙诈骗案”观摩庭获得十大“全省检察机关精品公诉庭”。

    维护和谐稳定 有效打击犯罪

    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是延平区检察院公诉科的主要任务,为精准指控犯罪,惩恶扬善,工作中他们需要更加“细致”与“稳准”。

    2017年,延平区检察院公诉科办理的“11.20”特大非法传销案件,被告人杨某某等64人以“天津天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团队”的名义在延平区进行传销活动。公诉科在该案侦查阶段就派员提前介入,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审查起诉阶段,抽调8人组成专案组,审查案件卷宗47册,列举100余条讯问提纲,制作99份讯问笔录,将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由4人追加至10人。

    2017年,公诉科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案件510件794人,未检案件17件22人。

    心系正义职责 坚守公正底线

    司法,只有真正运行在阳光下,才能让老百姓看得见,才能真正让群众满意。为加强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延平区检察院公诉科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沟通协作,加大案件审查力度确保质量,同时强化侦查监督,严把事实证据。

    延平区检察院与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联合签署《关于规范“侦捕诉”衔接 提高办案质量的实施意见》。对公安机关办案中存在的实体、程序问题,提出改进及纠正意见,每季度形成案件质量通报材料,以书面通报、联席会议、专题讨论等形式提高案件质量。

    延平区检察院公诉科还加大对漏罪漏犯、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的监督力度,2017年,共纠正漏诉漏罪10件16人,改变定性9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6份,并对此进行动态监督。

    情牵少年儿童 当好“护花使者”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为了当好“护花使者”,让“花朵”能够灿烂绽放,延平区检察院公诉科积极开展对未成年双向保护:一方面,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另一方面严格贯彻未成年人犯罪轻刑化执法理念。今年以来,共对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减少了他们以后在学习、工作等方面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多方的力量。延平区检察院在福建省南铝物业有限公司、南平市新华安制衣有限公司两家单位设立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与延平区梧桐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将司法社工引入未成年人帮教;加强与关工委、团委、妇联、律师等的联系,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未检特色活动增进了解支持。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进校园”的力度,延平区检察院公诉科的检察官们深入南平市区8所中小学持续开展法治巡讲,围绕防治校园欺凌、如何预防性侵等备受关注的内容进行法治教育。同时,针对今年来高发的幼儿园虐童事件,把“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扩展到幼儿园。

    ☉林李冰

(责任编辑:姚心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