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限制性输入”临时交通管制的紧急通告(第2号)

2020-02-02 15:30:00 来源: 大武夷新闻网 作者:

全体市民朋友:

当前,鉴于周边县市疫情发展形势严峻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时期。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邵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日12时起,对全市高速公路出口、国省道公路及市区道路实行“限制性输入”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我市下沙高速口、水北高速口、吴家塘高速口、拿口高速口、卫闽高速口、邵武西高速口实施管制,禁止一切车辆从以上高速出口(下高速)通行,一律绕行至邵武高速出口(猴子山高速出口)或和平高速出口驶出,高速进口(上高速)仍正常通行。

二、在316国道洪墩水口寨、316国道水北王亭、219省道大埠岗江富、322国道下沙屯上、邵武高速出口(猴子山高速出口)、和平高速出口设置管制检查点。检查点只对邵武籍人员(含有单位证明确在邵武工作的人员)及车辆,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助、生活生产保障(含“菜篮子”产品、生产必备材料运输)、应急救援的人员及车辆予以检查放行。其他人员及车辆一律不予放行,请自行返回。

三、凡进入我市的邵武籍人员及车辆,必须主动配合各管制检查点检查登记,提供详细个人身份信息,测量体温;非邵武籍人员及车辆或邵武籍长期在外生活的人员,不愿返回的,由管制检查点安排人员陪护到指定酒店(住宿费用自理)定点居住隔离观察14天。凡不严格执行隔离或拒绝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者,由公安机关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机构依法强制隔离。

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除一线防控工作人员私家车由政府办审核发放临时通行证外,其余私家车严禁上路行驶。同时各街道、居委会要协助辖区内小区物业加强对私家车进出的管控,减少不必要的出行。

五、各乡镇村(居)要严格管控本地车辆,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车辆驶出本辖区。

六、所有外卖摩托车及电动车禁止在市区道路通行。

七、各企业复工前要派员到交警大队大厅办理通勤车辆以及通行线路报备。

八、请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助、生活生产保障(含“菜篮子”产品、生产必备材料运输)、应急救援的人员及车辆提前向市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入邵。申请报告中应注明运输车牌号、驾乘人员情况、途经线路、消杀措施等,经部门批准的申请报告应随车携带并接受检查。

九、请广大市民积极宣传,亲友同事之间相互告知,自觉做到居家不外出。确需外出的,应了解清楚道路通行和目的地的管控情况,避免外出返回要隔离观察。如遇到外出就医等特殊情况时,请向所在村(居)委会申请,由村(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说明详细的去向、途经地及逗留时间,并报所在乡镇(街道)备案。

对违反临时交通管制规定的,将依法严厉处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市民群众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邵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日

[责任编辑:陈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