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浦城:法院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2023-01-11 15:30:42 来源: 大武夷新闻网 作者:何雅婷 徐帆丽

大武夷新闻网讯 1月3日,浦城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的南平市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案件中,原告余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法院判决婚后购买的房产归其所有。浦城法院在收到余某诉状和先行调解申请书后,按照该院实行的离婚纠纷信息申报制度,让余某填写了《离婚纠纷信息申报表》,说明双方生育子女、婚姻危机原因等基本情况,并在组织双方现场调解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敦促当事人依法如实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

双方根据申报令的要求当场填写了《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和《保证书》,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作出了申报。家事法官根据双方填报内容,精准把握了双方的矛盾点,并进行针对性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也一并得到调解解决。

据悉,浦城法院水南法庭自集中管辖家事少年案件起,积极探索试行离婚纠纷信息申报制度,离婚纠纷当事人在庭前填写《离婚纠纷信息申报表》,写明基本情况,帮助家事法官迅速找到婚姻危机症结点,有针对性展开调解。2022年以来,浦城法院运用该机制审结离婚案件345件,调解撤诉224件,调撤率64.9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该院将《离婚纠纷信息申报表》进行细化,制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告知书》《保证书》,并在向离婚诉讼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时同时送达,明确告知当事人填报的相关要求、权利义务和未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用以督促当事人如实报告夫妻共同财产信息,确保法院更好地解决离婚纠纷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分割争议,节约诉讼成本,促进当事人诚信诉讼。(何雅婷 徐帆丽)


[责任编辑:陈雨薇]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大武夷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拥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否则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稿费说明】对本网刊登的作品,如作者能提供证明其著作权,请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我网,我网将按照《闽北日报》的稿费标准给付作者稿酬。如不愿意接受稿费,我网则立删除该作品。如第一时间,未能联系我网(需提供手机联系通话记录和邮箱版权申明邮件),视为默认我网刊载作品,我网对作者提请撤稿之前的版权诉求,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45号7楼。电话:0599-8868501、18650668593。邮箱:greatwuyi@163.com
  • Copyright © 2022 GREATWU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武夷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 福建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5120180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113330003] 闽ICP备2022011400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9-8868501 举报邮箱:wlzx@mbdaily.cn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扫黄打非举报电话:12390
  • 单位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45号报业大厦7层 广告热线:0599-886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