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要闻 | 南平顺昌:“沉浸式”旁听庭审 “零距离”与法同行

2023-08-31 11:19:11 来源: 顺昌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颖诺

大武夷新闻网讯 为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体验,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8月29日,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人民法院联合顺昌县人民检察院、顺昌县教育局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邀请顺昌一中、二中、金桥、中等职业学校80余名师生走进法院,旁听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庭审,“面对面”以案释法。

image.png

庭审现场(陈颖诺 摄)

据了解,2022年12月期间,被告人苏某明知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仍在上线的指使下,使用本人建设银行卡帮助取现共计人民币25.15万元(币种下同),并按照指示将钱款汇入指定账户,从中获利4000元。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间,被告人苏某为牟取更多利益,又指使多人提供银行卡为上线取现,并驾驶车辆接送取款手到银行营业网点取现,按照指使将钱款汇入指定账户,从中获利5500元。经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对取现资金进行溯源,苏某等人取现、转账10次,涉诈骗资金共计91.45万元。案发后,苏某经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退出违法所得9500元。

庭审现场,审判长熟练把控庭审节奏,严格按法定程序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整个庭审重点突出、层次清楚,各环节衔接紧凑,庭审规范高效。

经顺昌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仍予以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依法可对苏某予以减轻处罚。综上,被告人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没收违法所得等。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例和视频现场进行普法教育,并与同学们展开互动,引导同学们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及支付宝密码等,不点击不明链接,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不要为了牟取利益或者出于“好心”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或者“借”给他人使用,也不要通过介绍他人提供银行卡等方式帮助犯罪分子接收转移、隐匿财物,不做网络违法犯罪以及破坏社会秩序的帮凶,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image.png

司法警察大队成员与学生进行实操技巧演练(陈颖诺 摄)

随后,司法警察大队成员现场介绍了司法警察的职责、警务八件套装备及实际运用,详细讲解了盾牌、脚叉的使用方法,并邀请同学们参与实操技巧演练。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image.png

参观法院文化墙(李琳 摄)

活动中,师生们还参观了法院文化墙、法治文化教育展厅,通过聆听法治故事、学习法律知识、模拟穿衣体验等环节,详细了解法治历程和法院文化,将法治种子根植在心中。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本次活动,让同学们“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进行了一次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作用。(供稿单位:顺昌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颖诺)

[责任编辑:陈雨薇]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大武夷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拥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否则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稿费说明】对本网刊登的作品,如作者能提供证明其著作权,请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我网,我网将按照《闽北日报》的稿费标准给付作者稿酬。如不愿意接受稿费,我网则立删除该作品。如第一时间,未能联系我网(需提供手机联系通话记录和邮箱版权申明邮件),视为默认我网刊载作品,我网对作者提请撤稿之前的版权诉求,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45号7楼。电话:0599-8868501、18650668593。邮箱:greatwuyi@163.com
  • Copyright © 2022 GREATWU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武夷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 福建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5120180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113330003] 闽ICP备2022011400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9-8868501 举报邮箱:wlzx@mbdaily.cn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扫黄打非举报电话:12390
  • 单位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45号报业大厦7层 广告热线:0599-886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