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南平市延平区区属国有企业2023年下半年社会公开招聘补充公告
南平市延平区区属国有企业
2023年下半年社会公开招聘补充公告
因2023年11月招聘公告部分岗位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特增加本次补充招聘,对部分岗位资格条件予以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本次补充招聘岗位12个,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补充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6日。
三、补充报名及提供的材料
1.报考人员须于补充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ypqgqzp@163.com,截止时间后不再收取。邮件名称命名为:应聘XX集团XX公司XX部门XX岗位-姓名,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材料名称”。
2.报考须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附件1,“应聘岗位”项需注明集团-公司-部门-岗位);
(2)学信网学历证明(带二维码)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扫描件各1份;
(3)具有相应职称或职业资格人员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1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彩色电子版;
(5)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资格初审。由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话、短信或邮箱等方式告知。
5.咨询电话:15505990505/18905093683(产投集团陈先生/魏女士),17360932653(国投集团邓先生),13386987957(文旅集团吉女士),咨询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将取消资格,已经报名的考生无需重复报名;
2.若本次补充公告后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数仍旧达不到1:3,则按照现有初审合格人数开考,最终拟录用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五、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其他要求按《南平市延平区区属国有企业2023年下半年社会公开招聘公告》文件执行,详见2023年11月13日南平人才网发布的招聘公告(https://www.nprc.net/article/5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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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聘人员登记表
2. 南平市延平区区属国有企业2023年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简章(补充)
南平市延平区国有资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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