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 | 南平光泽:法院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4-12-30 09:10:00 来源: 光泽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大武夷新闻网讯 非法捕捞不仅会对渔业资源造成直接损害,也会破坏生物多样性、影响生态平衡。为更好发挥以案为鉴、以案释法作用,强化群众遵法守法意识,12月24日,光泽县法院在止马镇综治中心门口设立“光泽法院生态巡回法庭”,公开庭审高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7月19日凌晨,被告人高某某进入“光泽西溪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蜜河段”,使用“麻电机”进行非法电鱼,被光泽县河长制巡河执法人员当场抓获,查获渔获物15千克,其中有2只“中华鳖”。
被告人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知罪认罪,于12月4日在检察官建议下,自愿认购福建省南平市“一元碳汇”,花费10868元,以作为生态补偿。
公益诉讼起诉人称:被告人高某某的上述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在法庭上,被告人高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定性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方式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法院判决高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结束后,巡回法庭围绕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量刑标准、社会危害性等方面进行现场普法宣传,光泽县河长办工作人员也向在场群众散发“爱护水生动物”宣传单,通过法律法规宣讲和案例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加深群众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认识。(供稿单位:光泽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陈雨薇]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大武夷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拥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否则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稿费说明】对本网刊登的作品,如作者能提供证明其著作权,请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我网,我网将按照《闽北日报》的稿费标准给付作者稿酬。如不愿意接受稿费,我网则立删除该作品。如第一时间,未能联系我网(需提供手机联系通话记录和邮箱版权申明邮件),视为默认我网刊载作品,我网对作者提请撤稿之前的版权诉求,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45号7楼。电话:0599-8868501、18650668593。邮箱:greatwuyi@163.com
【稿费说明】对本网刊登的作品,如作者能提供证明其著作权,请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我网,我网将按照《闽北日报》的稿费标准给付作者稿酬。如不愿意接受稿费,我网则立删除该作品。如第一时间,未能联系我网(需提供手机联系通话记录和邮箱版权申明邮件),视为默认我网刊载作品,我网对作者提请撤稿之前的版权诉求,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45号7楼。电话:0599-8868501、18650668593。邮箱:greatwuyi@163.com
- Copyright © 2022 GREATWU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武夷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 福建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5120180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113330003] 闽ICP备2022011400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9-8868501 举报邮箱:wlzx@mbdaily.cn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扫黄打非举报电话:12390
- 单位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45号报业大厦7层 广告热线:0599-886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