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访谈】贯彻人防政策法规,严格依法行政

2018-03-14 08:55 来源:  作者: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领导在线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张婷。今天我们很高兴的邀请到了南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肖立刚。他将就“贯彻人防政策法规,严格依法行政”这一主题和大家进行在线的交流。肖主任您好!

南平市人防办主任肖立刚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人防办是市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同时又是军地双管的“准军事化”单位,但现在还是有好多市民对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工作性质、工作职能等一些情况不是十分了解。网友”sygy”就问了:“人防办是什么部门?是军队还是政府部门,主要是干什么的?”所以呢我们还是要请肖主任给网友们解答并介绍一下人防办的情况和主要职能。

南平市人防办主任肖立刚

    网友们对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工作性质和职能不了解,主要是源于人民防空“准军事化”的特性。

    第一,人防办是市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隶属政府领导,但由于它的工作职能是为战备服务的,因此军队也是人防部门的领导,故人防办是军地双管的“准军事化”单位。

    第二,人民防空简称“人防”,对外称“民防”。准确一点说,人防的定义包括两个基本内涵:一是和平时期为防备敌空袭的需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所采取的相关准备措施和行动,即进行人民防空建设。二是战时为防御敌空袭的需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和行动,即开展人民防空袭斗争。

    第三,人防的主要职责包含战时和平时二个方面:

    1、战时职责:战时在市国动委领导下,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城市防卫和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2、平时职责:简要的说就是抓好城市人防指挥、通信、警报体系建设和城市人防工程防护体系建设。

    比如说,大家现在比较清楚的每年人防办组织的“防空警报试鸣”就是警报体系建设的内容;还有就是在城市建设中人防的行政审批(既:结合城市民用建筑建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审批),就是人防工程防护体系建设的内容。

主持人

    从您刚才介绍的情况,我们知道人防工作非常重要,它是国防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城市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那么,国家和地方在人民防空建设方面都制定了哪些主要的法律、法规呢?

南平市人防办主任肖立刚

    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是人民防空建设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依据。目前国家和地方在人民防空建设方面的主要的法律、法规有: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该法于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99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二是《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该条例于1999年10月22日颁布施行,期间经过二次修订,最新修订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于2016年9月30日公告施行。

网友“至尊小小玉、山雨满亭”

    当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也不打仗,人防办搞人民防空建设有必要吗?

南平市人防办主任肖立刚

    前面我介绍过,人民防空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全国第七次人防会议国家已把人民防空上升为国家战略。一是从军事战略看,人民防空与要地防空、野战防空共同组成我国国土防空体系,是人民战争思想的具体体现。把人民防空建好,不仅能更好地保存战争潜力、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赢得战争提供有力支撑,而且还能增强忧患意识、提振民族精神、凝聚民众力量。二是和平时期搞人防建设,是未雨绸缪、备而防患,建的是保命工程,干的是备战打仗的大事,必须长期准备、常抓不懈。只要战争的危险一天不削除,只要国家安全仍然面临来自空中的威胁,人民防空工作就一天也不能放松,“宁可备而不用,也不可用时无备。”切实把人防建设这个护民之盾铸牢,确保一旦战事来临,能够为老百姓撑起生命之伞。三是从经济建设发展上看,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发展也是国家的头等大事,特别是发展经济是当代中国的中心任务,人民防空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稳定经济增长、完善城市功能、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所以,无论从国家安全利益还是从国家发展利益全局看,和平时期搞好人民防空建设都是毋庸置疑的利国、利民的“国之大事”。

网友“zyang”

    现南平市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标准是什么样的呢?

南平市人防办主任肖立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福建省人防条例》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时,在城市建设布局、建筑密度、主要道路、广场、绿地和水面的分布以及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等方面,应当充分考虑人民防空的需要,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

    人防工程建设的标准:《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城市规划区和人民防空重点设防镇规划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计容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四至百分之七修建防空地下室。

    前款规定中,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百分之六至百分之七修建;二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六修建;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百分之四至百分之五修建。其中设区的市所辖的市、区按照上限要求修建,所辖的县按照下限要求修建。

    南平市属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百分之四至百分之五修建。具体的说,南平市本级、延平区、建阳区、武夷山市、建瓯市、邵武市按照百分五修建。其它五个县按照百分四修建。

    例如: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是10000平方米,按百分之五算,应建人防面积为500平方米,按百分之四算,应建人防面积为400平方米。

网友“海西东岸2009”

    在和平时期,人防这些战备设施设备是否能为民使用和服务?

南平市人防办主任肖立刚

    网友提的问题非常好,“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是我们国家人防建设的方针,因此,人防设施设备在确保战时使用的同时,平时也必须服务于社会和民众。通俗的说,在和平时期,人防建设既要强调战备效益,也要注重社会效益。

    如:我市所有已建的防空地下室,在确保其战时防护功能完好的同时,平时可做为地下停车场开放提供给社会和民众停车使用,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

    如:我市的人防指挥平台、信息网络、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等战备资源,平时已列入政府应急管理体制,人防基本指挥所和地面应急指挥中心可作为地方政府实施应急管理的备用指挥平台,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也可用于政府机关会议场所、应急指挥中心。在城市发生灾害时,可利用人防机动指挥所开设现场前方指挥所,将事发现场的信息通过卫星通信实时传送,为政府救灾提供信息保障。在城市发生自然灾害时,人防警报设施将鸣放防空警报或灾害警报信号,及时向公众发布灾害预警等相关信息。

网友“文心雕龙”

    小区的防空地下室产权到底归谁所有?开发商是否有权将防空地下室做为停车场呢?

南平市人防办主任肖立刚

    目前国家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所有权(产权)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因此现阶段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是无法办理产权的,也就不可以买卖。虽然国家对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所有权没有明确规定,但对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使用权、收益权作了一些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投资建设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和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及设施,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并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网友“文心雕龙”问:开发商是否有权将防空地下室做为停车场使用问题,我认为在不损坏防空地下室战时防护功能的前提下,在和平时期开发商将防空地下室做为停车场使用是可以的,也是我们鼓励的,符合人防平战结合的原则。

主持人

    据我们了解,在人防工作中,除了人防工程建设外,人防通信警报建设也很重要,我市每年好象都有试鸣警报,那么防空警报试鸣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我市防空警报试鸣的日期要定在每年的5月14日呢?

南平市人防办主任肖立刚

    好的,我可以简单向大家介绍一下。人民防空通信和警报是为保障迅速准确地传递和发放防空警报信号,指挥防空袭斗争而建立的指挥通信和警报通信,是各级人民政府实施人民防空指挥的手段。通信警报系统建设的好坏,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世界各国都把它摆到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多年来,我市人防指挥通信、警报通信建设不断完善,特别是警报通信建设持续发展,实现了音响、图像及数字构成的多种警报通信报警方式,城市核心域区覆盖率达到了97%。

    1、组织警报试鸣的目的:一是检验我市市区防空防灾警报的可靠性,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人防意识和防灾意识,保障战时人民防空和平时抢险救灾的组织指挥。二是结合试鸣,开展人防法律法规和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活动,并在部分社区、学校组织居民、学生进行防空防灾疏散演练,以此提高全民的防空防灾意识和应急防护能力。

    2、我市的防空警报试鸣的日期定在每年的5月14日,是因为5月14日是南平解放日,2003年经南平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将南平解放日5月14日定为每年防空警报试鸣日。每年要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定期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因此我办每年都在5月14日这天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并结合试鸣组织部分居民进行防空疏散演练。

主持人

    那防空警报信号的种类如何区别呢?

南平市人防办主任肖立刚

    防空警报一共分为三种分别是: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

    预先警报:预先告诉人们敌人即将空袭城市,要求做好预防空袭的准备。警报信号鸣响的方式是:鸣36秒,停24秒,重复三遍,时间为3分钟。听到预先警报后,应该立即拉断电闸,关煤气,熄灭炉火,携带好个人防护器材和必需的生活用品,有组织有秩序地进入人防工事或指定的隐蔽地域。

    空袭警报:表明敌人空袭正临近城市,空袭即将或已经开始,警告人们迅速隐蔽。鸣响的方式是: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时间为3分钟。听到空袭警报时,应就近进入人防工事隐蔽。在空旷地,可就近选择低洼地、路沟边、土堆旁疏散隐蔽,迅速卧倒。 解除警报:表明阶段空袭已经结束,空袭警报解除。鸣响信号是:连续长鸣一长声,时间为3分钟。听到解除警报后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有组织地撤离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地带。

网友“wu”

    建议每年试呜警报的时间不要用南平的解放日,解放军进城还要响警报吗?请另择日试呜。

南平市人防办主任肖立刚

    网友的建议是有道理的,我们也感到将南平解放日5月14日定为每年防空警报试鸣日是否妥当的问题,有考虑明年将警报试鸣日改到“9.18”(既九一八事变)或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这一天,但要请示上报市委、市政府后再确定。谢谢网友的提议。

主持人

    听了肖主任的介绍,我们对人民防空工作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也了解到人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相信通过人防办的工作和广大市民的共同参与,我市的人防建设一定会再上一个新台阶。那好,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肖主任做客“领导访谈节目”,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南平市人防办主任肖立刚

    再见

 

(责任编辑: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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