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启动 构筑“老有所养”中国梦

2018-05-21 08:36 来源: 东南网  作者:记者 王永珍 实习生 朱澍平

    在全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之际,1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主办的首届“养老金与投资”论坛在福州举行

    东南网5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实习生 朱澍平)

    上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人社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5月1日起,在福建省、上海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承保的一种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主要面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社会公众,公众投保该商业养老年金保险,缴纳的保险费允许税前列支,养老金积累阶段免税,领取养老金时再相应缴纳,这也是目前国际上采用较多的税收优惠模式。

    我国个人账户制养老金正式启动之际,来自全国各地的政府人士和专家学者16日集聚福州,围绕中国宏观经济下的个人养老金发展,个人养老金的资产配置、产品选择与投资策略,共同探讨个人养老金在中国的发展路径。

    壮大第三支柱 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障第三支柱改革从理论研究走向政策实践。

    当前,我国虽已初步形成国家基本养老、企业补充养老和个人补充养老相结合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但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

    据悉,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对居民退休前收入的替代率仅有45%左右,且公共财政负担大;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覆盖人群仅2331万人,职业年金刚刚起步;第三支柱个人补充养老发展滞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只占到养老保险金的4%。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与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益突出,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李超指出,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政策试点在立足国情的同时,有效吸收了境外第三支柱建设的成功经验,前瞻性、包容性较强。一是设立个人养老账户,保障税收优惠给到个人;二是实行递延纳税,引导个人长期投资;三是尊重个人投资选择权,在保险产品先期开展一年试点的同时,坚持账户多元化金融投资的方向,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竞争提供差异化的养老金投资服务。

    与会专家们认为,科学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安排,有益于个人分享国民经济增长成果,同时促进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多方参与 给投资者更多选择

    《通知》给予个人投资选择权,鼓励保险、基金、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并要求银保监会、证监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完善养老账户管理制度,制定银行、公募基金类产品指引等相关规定,指导相关金融机构产品开发。根据试点情况,结合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建设的有关情况,将有序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将公募基金等产品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

    数据显示,长期以来,公募基金行业在服务各类养老金市场化、专业化投资运作方面发挥了主力军作用。目前,16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受托管理基本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管理规模合计超过1.5万亿元,市场份额占比超过50%,为养老金保值增值做出了卓越贡献。以社保基金委托公募基金管理投资为例,2001年以来取得了年化8.4%的收益率。

    李超强调:“面对新的历史重任,公募基金行业务必苦练内功,强化担当,借鉴境外优秀养老金管理人的经验,研发贴合国内大众需求的多样化产品,持续提升养老金产品的投资管理能力及合规风控水平,为个人养老资金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专业稳健的管理服务。”他表示,按照一年期试点结束后将公募基金纳入投资范围的任务要求,证监会将配合相关部委,按照《试点通知》要求,抓紧制定配套业务规则,明确公募产品参与标准,做好个人养老账户设计、产品储备、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发展养老金第三支柱,商业银行应有所担当。”在兴业银行副行长陈锦光看来,商业银行推动养老金第三支柱具备品牌信誉、客户基础、渠道便利、业务经验、技术支撑等天然优势,将大有所为。商业银行作为重要参与者,要重点围绕账户服务、产品储备、业务推广、科技保障和宣传引导五个方面着手做好准备工作。

    多元投资 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建立以个人账户、税收优惠、多元投资为主要特征的,兼具国际经验和中国特色的养老金第三支柱,已逐步成为社会各界共识。

    政府喊大家来养老,那么,个人养老金的产品如何设计?投资者如何选择?机构如何做好服务?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王文灵建议,养老金投资管理机构需要尽快做好两件事情。一是迅速提升养老金产品的设计能力,实现养老金投资需求与新的投资机遇有机结合;二是尽快规范投资者行为,使养老金的投资过程清晰、透明。

    中欧基金副总经理许欣认为,未来中国的养老投资者面临两种产品:一种是保险公司提供的养老产品,一类是基金公司提供的养老产品。“粗略地说,我觉得这两种产品的定位是不太一样的,前者保险的产品是短期波动比较低,代价是投资者可能要放弃获取长期高回报。基金公司提供的产品,短期的波动可能大一点,可优势在于长期回报比较高。”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证券投资部副主任陈向京认为,个人养老金是长期资金,其所面临的风险并不是不能承受短期波动,而是长期购买力的丧失。因此,个人养老金需要立足长期,适当提高权益配置比例,获取较高收益。同时,通过其他相关性较低的资产类别分散投资,平滑权益资产波动。

    与会专家纷纷提出,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者长期投资和多元配置理念;要做好产品、账户、场景、服务,不断提高投资者的参与度,更好地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协会正在积极配合发改委、人社部、财政部、证监会等政府部门研究推进第三支柱政策落地,在未来的制度设计中,让我们的所有规则更加精细化、更加立体、更加符合老百姓的需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钟蓉萨表示。

(责任编辑:姚心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