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愿落尽落”十项惠台出入境政策措施在闽实施

2024-01-03 09:46:01 来源: 新华社 作者:记者吴剑锋 付敏

据新华社厦门1月2日电(记者吴剑锋 付敏)“很高兴能成为厦门居民,实现了我长期期盼的目标!”任教华侨大学的台胞张立齐1日从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民警手中接过了《台湾居民定居证》。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实施后首位在闽定居的台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出入境管理局于2023年11月6日出台鼓励台胞来闽定居落户、便利台胞在闽生活发展等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十项措施”落地实施“台胞在闽定居落户‘愿落尽落’”政策,明确台胞可以向福建省内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经批准的,可以在拟定居地办理落户。

“十项措施”中还包括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胞证”)实行“网上办”“口岸办”“集中办”,让台胞办证方式更加便捷,办证渠道更加丰富;同时推动在厦门设立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厦金、福马“同城生活圈”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以往台胞申办五年期台胞证,须在入境后前往出入境管理机构窗口提交申请。‘十项措施’实施后,台胞在口岸即可申请五年期台胞证,并通过寄递方式领证,无需再专门前往出入境管理机构窗口申办证件。”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马翠琳说。

此外,“十项措施”还包括推动台胞证使用便利化,将在福建省内扩大台胞证联网核验服务范围,丰富拓展应用领域,便利来闽台胞享有交通出行、电子支付、就医诊疗、酒店住宿等政务、公共、互联网服务,进一步便捷台胞在闽学习、工作、创业、生活。

[责任编辑:陈雨薇]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大武夷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拥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否则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稿费说明】对本网刊登的作品,如作者能提供证明其著作权,请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我网,我网将按照《闽北日报》的稿费标准给付作者稿酬。如不愿意接受稿费,我网则立删除该作品。如第一时间,未能联系我网(需提供手机联系通话记录和邮箱版权申明邮件),视为默认我网刊载作品,我网对作者提请撤稿之前的版权诉求,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45号7楼。电话:0599-8868501、18650668593。邮箱:greatwuyi@163.com
  • Copyright © 2022 GREATWU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武夷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 福建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5120180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113330003] 闽ICP备2022011400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9-8868501 举报邮箱:wlzx@mbdaily.cn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扫黄打非举报电话:12390
  • 单位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45号报业大厦7层 广告热线:0599-886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