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稳增长十条措施通知的实施细则

2022-01-24 11:35:00 来源: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实现2022年一季度全市工业平稳运行,根据省工信厅等四部门《关于促进2022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联运行〔2021〕1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企业增产增效奖励。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10%及以上、季度产值增量200万元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根据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增量实行梯度奖励:200—500万元(含)给予1万元奖励,500—3000万元(含)按每增加产值500万元给予1.1万元奖励、3000—5000万元(含)按每增加产值500万元给予1.3万元奖励、5000万元以上按每增加产值500万元给予1.5万元奖励。对符合上述梯度奖励条件、且纳入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库的企业按每新增产值3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不再按上述梯度标准奖励);对符合上述梯度奖励条件, 2021年新纳入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库的企业、2022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除按上述梯度标准奖励外,再分别给予每家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以上措施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对符合省级(闽工信联运行〔2021〕137号)增产增效奖励的企业,不再享受市级增产增效奖励政策,但如企业获得的省级增产增效奖励资金低于市级增产增效奖励金额的,则予以补足差额部分。对一季度工业运行考评居前三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20、15、1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

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工信部门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申报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未涉黑涉恶证明材料、失信等情况进行审核后,由县级工信、财政部门联合正式行文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市财政局(附件包括:企业汇总表、申报企业通过联网直报系统打印并盖有企业公章的2022年3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相关佐证材料等)。

1.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10%及以上、增量2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2.新增纳入2021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2022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

兑现内容

1.按企业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较2021年一季度增量部分,200~500万元(含)给予1万元奖励,5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按每增500万元分别给予1.1万元、1.3万元和1.5万元奖励,其中符合奖励条件的纳入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库的企业按每增产值3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

2.新增纳入2021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2022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每家不超过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符合一季度增产增效产值奖励条件的可叠加享受。

3.符合省级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的企业须同时申报省级、市级奖励,市级仅补足省级与市级奖励的差额部分。

二、强化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的服务保障。成立服务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工作专班,围绕煤、电、油、气、运、用工等生产要素,开展精准对接,实行精准服务,确保生产不断档。各级工信、工会等部门要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关心企业和一线员工。广泛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服务活动,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加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指导,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人社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

三、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鼓励春节期间企业连续生产,充分发挥产能,有效提高全市用电负荷,组织我市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业用户参加省定的2022年2月1日—2月28日的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

四、加大企业用工保障力度。落实社保减负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低至1%)延续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对春节期间早开工早生产特别是保持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经当地工信部门确认,按每人1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对为企业引进劳动力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招聘会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面会,服务企业用工需求。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五、鼓励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各地要切实掌握春节期间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做好在岗职工的生产生活保障和慰问工作。要加快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的支付进度和项目储备,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打造高水平项目承载平台。抓好全省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统筹协调,推动项目尽快转段、落地、建成投产。对一季度工业投资(含技改投资)增速综合考评居前三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20、15、1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

六、推动企业技改升级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创新管理推动降本增效,促进企业效益提升,指导企业特别是列入国家年度成本费用调查的工业企业实现更加精细的成本费用核算,提高工业增加值率。发挥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作用,支持企业加快节能改造,实施一批节能改造重点示范项目,对增加值率在25%以上(含)行业的企业,按照补助金额的1.2的系数给予补助;强化能效标杆示范带动作用,降低工业能耗强度,组织节能服务进企业行动,深入挖掘节能空间,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工业企业“两化融合”,深化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发展,发挥信息化对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作用,打造一批“智慧工厂”“智能车间”,加快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

七、支持企业开拓销售市场。持续深化“全闽乐购”行动,组织各类促消费活动,全面拓展消费需求,推动供需互动,产销并进。鼓励各地抓住元旦春节消费旺季,开展各具特色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互采互购、供需对接等“手拉手”活动,帮助企业开拓产品市场。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

八、精心组织春节“回归”招商活动。各地要抓住闽北籍异地企业家、优秀乡贤、知名人士春节返乡有利契机,主动靠前服务,采取走访慰问、举办恳亲座谈会、招商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对一季度对接项目签约合同投资额(录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且当年度开工建设)达到10亿元以上(含)、且居全市前三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20、15、1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

九、做好节后企业复产服务。加强节后企业复产情况跟踪、督促和服务,帮助和引导企业做好节后生产组织安排。对已复产的企业,要采取措施促进产能发挥,支持连续性生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及有订单、有效益的企业满负荷生产;对尚未复产的企业,要逐一了解原因,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复产过程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充分发挥“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作用,及时倾听企业困难诉求,强化协调督办,促进企业节后稳定生产经营。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

十、精准服务企业融资。春节前,市工信局要建立全市规上工业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市金融监管局要会同市人行、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全面梳理我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政策、金融产品,建立金融产品供给清单。春节后及时召开政银企对接会,有效缓解工业企业信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金融监管局,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南平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执行实施细则并推动加快落实,各县(市、区)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促进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稳定运行。


[责任编辑:黄炜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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