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进一步下调

2023-02-09 17:30:25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近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8日起,进一步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相关公立医疗机构:

为适应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形势需要,按照国家医保局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进一步降低我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价格调整为每人次13元(含检测试剂);不再区分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多人混检计费标准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多人混检的政府指导价,混采检测价格统一调整为每人次3.5元(含检测试剂)。

二、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费价格调整为每人次1元,检测试剂盒(含采样器具)暂按除外内容收取,实行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含除外收费的试剂耗材)不超过5元每人次。对于患者在就诊过程中,由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检测试剂、患者自测新冠抗原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的费用。

三、各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要做好新的核酸、抗原检测价格的监测工作及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工作。各相关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新的核酸、抗原检测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四、新的核酸、抗原检测收费项目为疫情期间临时收费政策,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本通知自2023年2月8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3日


[责任编辑:杨希希]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大武夷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拥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否则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稿费说明】对本网刊登的作品,如作者能提供证明其著作权,请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我网,我网将按照《闽北日报》的稿费标准给付作者稿酬。如不愿意接受稿费,我网则立删除该作品。如第一时间,未能联系我网(需提供手机联系通话记录和邮箱版权申明邮件),视为默认我网刊载作品,我网对作者提请撤稿之前的版权诉求,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45号7楼。电话:0599-8868501、18650668593。邮箱:greatwuyi@163.com
  • Copyright © 2022 GREATWU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武夷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 福建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5120180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113330003] 闽ICP备2022011400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9-8868501 举报邮箱:wlzx@mbdaily.cn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扫黄打非举报电话:12390
  • 单位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45号报业大厦7层 广告热线:0599-886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