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北是医闹“重灾区”,武夷山、延平尤甚,有的医院一年要发生好几次。到底是医院的责任还是患者、死者家属有意纠缠,还真有点说不清。也许是不闹得不到妥善解决、一闹就灵、闹了就可获得经济补偿的缘故,助长了医闹的坏风气。现在医闹大有愈演愈烈的感觉,难道医闹就是作为患者、弱者、这一“特殊消费者”唯一的选择吗?我真为中国这种医疗体制感到悲哀!
说实在我个人是不主张医闹的,医闹给医院正常工作带来冲击不说,是设灵堂也很不文明,令人反感。医闹更严重的后果就是医生拒绝为患者看病、对没太大把握的病症动辄往上级医院推,这样一来就诊成本加大,结果伤害的还是患者。我这次住院无所作为,就是医闹的直接受害者。难道就没有比医闹更好的办法解决医患双方的矛盾?比如能够诉诸法律,对属于医疗事故的,由保险公司赔付、由法院追究医生的责任。这么简单的程序实施起来就那么难吗?把医患纠纷交给法庭裁决——我想这个前景应该是可期的,但愿道路不会曲折、漫长。
附:
市第一医院“3.15”医患纠纷简况(院方发布)
2008年3月12日我院胸颈外科为一位患有“风湿性心脏病:主动脉瓣狭窄伴关闭不全,心功能2~3级”的患者施行了“体外循环下主动脉瓣置换术”。手术成功后数小时,患者因自身呼吸循环功能及心跳不能恢复不幸去世,引发了一起医疗纠纷。
患者程××,男,52岁。患者于2008年3月6日入住于我院心胸外科。入院诊断为:风湿性心脏病:主动脉瓣狭窄伴关闭不全,心功能2~3级。查心彩超提示:主动脉瓣狭窄伴轻度关闭不全,室间隔与左室后壁增厚,左室扩大,主动脉内径增宽,二尖瓣返流(+)。术前进行了长达三天的接谈并告知手术可能造成生命危险,在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于2008年3月12日在我院行“体外循环下主动脉瓣置换术”。手术中置换瓣膜顺利,但其心脏复跳后无法维持血压,呈低心排,经体外循环辅助、心血管活性药物使用后,转流近6个小时后才脱机,收缩压维持在80~90mmHg,术后带气管插管返回心外重症监护病房。术后患者血压不平稳,并逐步下降,心律失常,考虑:术后低心排综合症。经强心利尿等一系列处理,其血压仍无法维持,于2008年3月13日
02:10抢救无效死亡。
2008年3月13日,患者家属投诉我院,认为我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失,导致患者死亡。拒不将患者尸体移送太平房存放。聚集20多人到我院提出30万元要求。接到投诉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刻组织相关人员及专家进行讨论。专家讨论认为:我院在诊疗及手术过程中符合诊疗规范不存在过错,术前我院已明确告知心脏手术的风险,患者家属也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表示理解。患者术后突发变症,临床死亡确属医疗意外。医院对此事十分重视,确定两名院领导和医务科长与患者家属接谈,建议其家属先将患者遗体移送太平房存放并用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但患者家属执意停尸病房,并于2008年3月13日中午在我院住院部前摆放花圈、灵堂,严重干扰了我院正常医疗活动和日常工作的开展,影响其他患者就医。3月14日13:00患者家属20余人突然限制我院医务科长人身自由,强迫医务科长至病区死者床前“道歉”。事发突然,延平区四鹤派出所所长立即率干警赶赴现场。经3个小时的劝导,约至16:00事态暂时稳定,医务科长解除人身限制。我院领导再次与患方接谈,引导患者家属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截止2008年3月15日上午八时,经过我院领导持续不懈努力,整个事件均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但是从2008年3月15日上午八时零二分起,事情开始发生的突变。
2008年3月15日上午八时零二分,患者家属未征得我院科室人员的同意,擅自走搬桌椅,继续进行私设灵堂行为。当时我院科教科黄科长正经过办公楼,为了维护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当即站出希望能够制止该行为时,死者的一女家属立即尖叫“救命!”,同时患方当即上来六七个大汉将我院黄科长团团围住,并动手打人,我院保安及路过的医务人员,当即上来将双方拉开,事情似乎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但是,这个事情做为一个导火索,激怒了我院所有医务人员。2008年3月15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左右,全院得到科教科黄科长被打的消息的医务人员自发的聚集到医务科,要求严惩打人凶手,并要求患者家属赔礼道歉,随着事件的推移,聚集到医务科的人越来越多,要求患者家属赔礼道歉的声音越来越强烈。
2008年3月15日上午九时,事件再次升级,我院一些年轻医生希望阻止患者家属这一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时被患者家属殴打,这一行为引发了双发的冲突,激动的医务人员再次控制不住,为了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为了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医务人员与患者家属发生了激烈的冲突,经市政府和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劝说下,冲突得到有效平息。
2008年3月15日下午13时整,在市政府、市卫生局、市公安局、顺昌县有关领导和派出所的积极调解下,终于院方与患者再次坐到一起进行协商。经过下午将近5个小时的不断协商、调解,双方终于对该起意料纠纷达成一致意见,患者对我院在该事件中对手术过程和患者死亡的原因的说明表示接受,并于2008年3月15日17时将已停放在我院医疗区达63多个小时的死者遗体移出,该事件终于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