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推动老旧货车“以旧换新” 最高可补贴14万元

2024-10-29 07:12:49 来源: 闽北日报 作者:记者 严岚 通讯员 冉波 江林轩

闽北日报讯(记者 严岚 通讯员 冉波 江林轩)“2028年4月强制报废的车,如果申请‘以旧换新’补贴,能补多少钱?”“如果符合条件,如何申请补贴?”……连日来,不少人向市交通运输部门咨询营运货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情况。

据悉,为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促进投资和消费,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今年7月,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的,根据车辆类型(中型、重型)和提前报废时间,按照1万元-4.5万元/辆予以分档补贴;对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按照3.5万元-14万元/辆予以分档补贴;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按照3.5万元/辆予以补贴。办理“以旧换新”补贴时间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

“我已经跑了十几年的运输了。”货运司机刘师傅了解完补贴政策后,算了一笔账,他告诉记者,他现有的一辆货车是2021年买的5轴货车,按照此次“以旧换新”政策进行提前报废,他可以获得4.5万元的补助,如果“换新”购买的货车是国六排放标准的“新油车”,还可以再获得6.5万元的补贴。

“货车‘以旧换新’政策出台后,激发了众多货运经营者淘汰旧车、更换新车的积极性。”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罗朝勇表示,此次货车“以旧换新”不仅可以提升市场上营运货车的安全性,还有助于推广新能源汽车。为推动“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帮助营运货车司机获得“真金白银”的实惠,我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积极通过物流行业党委党员活动室、“共享司机之家”等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同时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目前,我市已摸排出具有报废意向的国三老旧货车196辆,各县(市、区)经营者正积极向管理部门申请报废更新补贴,自9月24日《福建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下发以来,有关部门已受理申请材料50份。

罗朝勇表示,接下来,将继续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老旧营运货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宣传及解读工作,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及覆盖面,努力让更多符合条件的货运经营者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

[责任编辑:杨希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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