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批水电气违规案例曝光

2025-09-03 11:00:21 来源: 闽北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黄靓 通讯员 刘晨风

近日,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首批居民水电气计量收费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四家公用事业企业因水表未强制检定、燃气违规收费等行为被依法处罚。这是我市自组织开展居民水电气计量与收费问题集中整治以来首次集中曝光违规案例。

水表轮换换芯不检表

5月13日,浦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县某水务公司开展水表专项检查发现,这家公司存在使用未经检定的水表表芯对用户家中水表进行轮换使用的行为。

按照《饮用冷水水表检定规程》规定:小于等于DN25口径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年,因此需定期进行轮换。截至2024年9月30日,这家公司虽对6696户水表进行了免费轮换,但更换表芯后整表未经检定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浦城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水务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涉案水表,并处罚款700元。

水表安装竟无“出生证明”

5月20日,松溪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松溪县某水务公司在东升商城小区使用的208台超声波水表均仅有出厂铅封,无检定机构铅封,且无法提供检定证书。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规定,水表属于贸易结算类计量器具,监管方式为“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其中生活用水表的强制检定方式为“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经查,这家水务公司于2018年7月购进上述水表,2019年5月起安装用于贸易结算,安装前未按规定进行首次强制检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这家公司已于2024年9月因同类行为受罚,属从重处罚情形。松溪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用问题水表,并处罚款1000元。

燃气结算不执行政府指导价

根据南平市市场监管局《案件交办通知书》,延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延平某燃气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这家公司涉嫌存在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燃气费的行为。在2023年3月燃气调价前,提前对841户居民执行新价格,另对15家商业用户在调价空窗期仍按高价结算。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主动退款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延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处罚款1000元。

老表“超期服役”无检定

装表不送检、到期不更换,光泽县某水务公司同时踩中了两条监管红线。

6月4日,光泽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光泽县某水务公司开展居民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专项检查,随机抽取4个居民小区,发现其中3个小区的自来水水表均无检定铅封和强制检定标识,两个住宅小区自来水表安装使用已超过6年的时间期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强制周期检定规定。

光泽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叫停使用问题计量器具,并对涉事水务公司处以600元罚款。

□本报记者 黄靓 通讯员 刘晨风


[编辑:黄炜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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