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货物起争执 上门调解暖人心

2025-12-04 08:05:38 来源: 闽北日报 作者:吴筱茜

闽北日报讯(吴筱茜)近日,松溪法院主动上门开展调解工作,以温情服务替代“对簿公堂”的争执不休,成功促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达成和解。

2025年年初,汤某在某网站购买了三枚钱币,收到货物后发现钱币无编号,经鉴定为伪造产品,汤某遂要求卖家阮某退款。然而,阮某以商品超过“七天无理由退款”期限为由拒绝。多次沟通无果后,汤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松溪法院受理此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考虑到原告人汤某年近八旬,且被告人阮某身居外地。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当即决定调整工作方式,通过“上门+电话”组合模式组织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将调解室搬至汤某家中,耐心安抚汤某情绪,认真听取诉求,细致分析争议焦点,同时通过电话与被告人阮某实时连线。为了能够合理地解决纠纷,承办法官结合相关案例悉心释法明理,引导其明晰利害关系,积极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暖心”方案。经过坦诚深入的沟通,当事人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人阮某同意退回货款并及时履行,原告人汤某承诺收到货款后自行将货物寄回,至此,该起纠纷圆满解决。

从“坐堂问案”到“上门解纷”,变的是服务方式,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下一步,松溪法院将积极探索更多便民司法服务,依托灵活多变的调解方式有效定分止争,努力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编辑:黄炜莉(一审)、吴文潇(二审)、罗勇安(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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