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有效率 容错有温度 南平海关助力企业更好地理解和运用“主动披露”政策
2026-04-27 10:51:27 来源: 闽北日报 作者:张莎 通讯员 刘景添
闽北日报讯(记者 张莎 通讯员 刘景添)“我们公司去年申报出口一票货物,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货值单位由人民币错报为美元。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这种情况是否适用主动披露政策?”近日,南平海关接到某外贸企业咨询电话。在南平海关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该企业通过书面形式提交了主动披露报告。南平海关根据企业披露情况,认定符合主动披露适用条件,对该企业免予行政处罚。
海关主动披露是海关提供的一项容错管理制度,即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报告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海关可以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多亏了海关这个政策,给了我们改正的机会,不仅减免了罚款,还降低了对我们信用方面的影响。”该外贸企业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海关主动披露制度建立以来,海关总署持续优化完善这一政策,先后以公告形式进行了4次细化调整。为广大进出口企业提供了更为宽松的容错空间和更为明确的合规指引。
“海关主动披露不会成为海关追责企业的工具,而是帮助企业纠错止损的良方。我们鼓励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合规审查机制,发现问题后及时向海关主动披露。”南平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政策实施以来,南平海关共受理企业主动披露4起,为企业减免罚款10万余元。下一步,南平海关将继续加大主动披露制度宣讲力度,搭建立体宣贯矩阵,充分发挥“关企同行”“企业协调员”作用,助力企业更好地理解和运用主动披露,切实将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发展内在动力。
[编辑:黄炜莉(一审)、杨希希(二审)、陈忠(三审)]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大武夷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拥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否则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稿费说明】对本网刊登的作品,如作者能提供证明其著作权,请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我网,我网将按照《闽北日报》的稿费标准给付作者稿酬。如不愿意接受稿费,我网则立删除该作品。如第一时间,未能联系我网(需提供手机联系通话记录和邮箱版权申明邮件),视为默认我网刊载作品,我网对作者提请撤稿之前的版权诉求,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45号7楼。电话:0599-8868501、18650668593。邮箱:greatwuyi@163.com
【稿费说明】对本网刊登的作品,如作者能提供证明其著作权,请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我网,我网将按照《闽北日报》的稿费标准给付作者稿酬。如不愿意接受稿费,我网则立删除该作品。如第一时间,未能联系我网(需提供手机联系通话记录和邮箱版权申明邮件),视为默认我网刊载作品,我网对作者提请撤稿之前的版权诉求,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45号7楼。电话:0599-8868501、18650668593。邮箱:greatwuyi@163.com
- Copyright © 2022 GREATWU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武夷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 福建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5120180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113330003] 闽ICP备2025111799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9-8868501 举报邮箱:wlzx@mbdaily.cn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扫黄打非举报电话:12390
- 单位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45号报业大厦7层 广告热线:0599-8868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