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裁执分离” 护航生态修复
“林业非诉案件中违建强拆、限期复绿的执行难度大,是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顽疾’。”7月28日,建瓯市林业局二级主任科员郑启辉说,如今通过“裁执分离”,实现了裁决权与执行权的分离,推动政府依法行政,破解了林业非诉行政案件执行难题。
近年来,建瓯市持续创新“林长+三长”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破解林业非诉行政执行难的新路径。2023年9月,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建瓯市人民政府 建瓯市人民法院 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和规范林业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林业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等涉及不动产的以及补植复绿等涉及可代履行行为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实行“裁执分离”。
“在‘裁执分离’工作中,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配合,检察院加强检察监督。”郑启辉说,《通知》规定,经建瓯市法院裁定准予“裁执分离”的案件,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涉及不动产的标的物,以及补植复绿、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等涉及可代履行行为的强制执行工作。
据了解,去年,东峰镇有3起林业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无法落实整改复绿。当年12月,通过向建瓯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按照“裁执分离”工作机制,裁定准许由东峰镇政府实施强拆复绿。镇政府根据法院裁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这3起侵占林地案件的地面物进行强制拆除,共拆除违规建筑物面积974 平方米,并全面复绿栽植乡土阔叶树种,实现生态修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
自实施“裁执分离”以来,建瓯市已累计完成强拆复绿16处,总面积10559平方米。其中通过宣传“裁执分离”政策,当事人主动拆除4处,面积2051平方米;强制拆除12处,面积8508平方米,均复绿种植阔叶树,完成生态修复。(魏剑生 许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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