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热点问答|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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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将于2026年3月31日截止,目前已进入倒计时阶段,请纳税人抓紧时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汇算清缴与退补税!未取得收入或者发生亏损,也要申报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逾期申报产生补缴税款会有滞纳金甚至罚款!
接下来我们通过几个热点问答来一起学习一下经营所得的知识吧!
什么是经营所得?
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这里需要注意:自然人个人也会涉及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哦~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向哪里的税务机关办理?
纳税人如果只取得了一处经营所得,应当在取得所得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如果取得两处及以上经营所得,应当在取得所得次年3月31日前,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再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渠道都有哪些呢?
取得经营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个人所得税APP(限于自然人)线上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若无法线上办理的,也可以携带相关申报资料,前往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为了便利纳税人,建议优先通过线上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下面,我们向您简单介绍一下线上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操作流程。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有以下三种申报情形。
情形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申报(B表)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登录方式可以使用扫码登录(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扫码)或密码登录(录入注册个人所得税APP时设置的密码)。
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B表)】进行年度汇算申报。选择“申报年度”,选择后点击【确认】。


第一步,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输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检查带出的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点击 【下一步】。(若被投资单位为合伙企业,则录入 “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

第二步,录入收入成本信息。系统会根据您开具发票的信息以及其他税种的申报信息,系统已测算出【收入总额】供纳税人参考,数据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请如实补充填报或修正。带“*”的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如营业成本、管理费用等),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请填写【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等项目,比如纳税人存在超过规定标准扣除或不允许扣除项目,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增加。若无需填报或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请填写【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投资抵扣】、【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等项目,确认无误或无需填报后,点击【下一步】。

小提示
这里需要注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需要结合纳税人前五年的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情况填报。并且当您存在综合所得收入时,可选择在综合所得申报中扣除“投资者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请您选择是否均在综合所得中扣除。
确认申报信息,请检查申报信息是否遗漏或错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小提示
这里注意,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主体,系统会自动计算出个体工商户享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减免金额,点击【修改】可进入减免税额详细界面,可进行新增减免税额扣除,若确认无误后,返回申报确认界面,点击【提交】。
最后,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并已保存,系统会根据纳税人情况,点击【立即缴税】或【申请退抵税】。

情形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B表操作-代办汇算清缴(B表)
被投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首页上方的【单位办税】按钮即可进入操作界面。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注册个人所得税APP后可以直接进行登录操作;除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外的办税人员,需要完成实名注册且被授予办税权限后才可以登录操作。
进入【单位办税】后,点击左侧【经营所得】下方的【年度汇算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若该期未申报过且公共信息可填写,则自动弹出公共信息填写界面。若存在申报成功记录,修改公共信息时,会提示“对已申报成功的申报表,需要重新报送”;修改公共信息后,与之不一致的申报成功记录的“申报状态”都变更为待申报、更正申报。


注意
保存公共信息时若所填写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与系统所测算的信息超过一定比例时,需要在公共信息中填写“备注”信息,反馈超过比例的原因,如未超过一定比例则无需填写备注。
在主界面下方待申报信息栏点击对应投资者的姓名,进入报表填写界面。若没有投资者信息,需通过左侧【扣缴申报】-【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先采集并报送成功才可以进行申报。若有新增合伙人,申报经营所得没有显示新合伙人信息,需要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上单位办税-生产经营-单位信息管理-申报管理-投资人信息管理-新增合伙人,再通过【人员信息采集】模块采集后办理经营所得申报。


注意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申报表。
进入报表填写界面,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据实填写。
点击减免税额(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后的【编辑】按钮可进入减免扣除信息填报,点击【新增】,选择减免事项、减免性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点击【保存】返回申报表主界面。
点击【报送】,若需缴纳税款,点击左侧【税款缴纳】,进入税款缴纳页面。勾选需要缴纳税款的记录,点击【立即缴款】,弹出二次确认后,点击【确认缴税】按钮后会跳转至第三方缴税页面进行缴税,可选择三方协议支付、银联在线支付、银行柜台支付和扫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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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三: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申报(C表)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进入经营所得汇总纳税申报界面。

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点击【确认】按钮,确认申报信息,在“汇总地”选择其中一处办理汇总申报,确认被投资单位信息(自动带出所有被投资单位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已缴税款),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如实填报应纳税所得额、应调整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应调整的其他费用等,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应补税款或应退税款。

注意
投资人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扣除投资者减除费用的上限为每人每年6万元。若存在多个被投资企业在申报经营所得汇算清缴B表时,均扣除投资者减除费用,则在经营所得汇总申报C表时,需要在“应调整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模块对“投资者减除费用”栏次进行调整。
确认各项数据填报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申报成功后点击【立即缴款】或【申请退税】。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汇算清缴B表。
被投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当单位类型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时,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的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则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
点击左侧【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在“收入、费用信息”填写公共信息。若该税款所属期已有申报成功或待反馈的明细记录,则【收入、费用信息】不允许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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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申报表填写主界面下方对应投资者的姓名,进入年度汇缴申报填写页面。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申报表。纳税人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可确认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
点击减免税额(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后的【编辑】按钮可进入减免扣除信息填报,点击【新增】,选择减免事项、减免性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核对税款,然后勾选填报记录,点击【提交申报】-【获取反馈】即可完成申报。
申报成功后,点击左侧【税款缴纳】,可选择三方协议缴税、银行端查询缴税、银联缴税和扫码缴税,选择缴款方式进入税款缴纳页面,勾选需要缴纳税款的记录,点击【立即缴款】,弹出二次确认后,点击【确定】按钮会跳转至对应的缴款页面。
三、个人所得税APP-其他经营所得(B表)、经营所得(C表)
情形一:个人所得税APP-其他经营所得(B表)。
以反向开票汇算场景为例:
第一步,登录个人所得税 APP,依次点击【办 & 查】-【经营所得申报】-【其他经营所得(B 表)】,该模块可申报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含反向开票收入)的年度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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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选定【申报年度】后点击【开始申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经常居住地】并确认【是否能够准确核算反向开票成本费用】,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注意
经营所得收入扣除成本、损失及其他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收入应当准确核算对应的成本费用,据实填写申报表的相关栏次,并留存与成本费用相关的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若无法准确核算反向开票收入的成本费用,税务机关可以按照5%的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税款。
第三步,若选择无法准确核算反向开票收入的成本费用,系统将弹出核定征收提示,核实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下拉页面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系统提供开票收入、已预缴税款预填服务,若无其他收入,按系统弹窗提示确认后点击【确定】;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纳税调整信息】【其他税前减免】,确认无误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系统将根据填报信息自动计算应补(退)税额,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若产生应纳税额,点击【立即缴税】,自行选择付款方式完成缴款;若产生应退税额,点击【申请退税】,提交后进入税务审核环节,最后点击【完成】即可。申请退税前需在 APP【我的】-【银行卡】绑定本人一类银行卡,确保银行卡未挂失、未冻结、状态正常,税务审核通过后税款将直接退至该银行卡。
情形二:个人所得税APP-经营所得(C表)
第一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经营所得申报】-【经营所得(C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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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进入【经营所得(C表) 】界面,申报年度系统默认上一纳税年度,纳税人也可以自行选择需要申报的年度,点击【开始申报】进入填报环节;
第三步,系统自动带出所有被投资单位信息,选择一处汇总地,点击【下一步】;
系统自动从填报的“经营所得(B表)”获取所有被投资单位相关数据,并自动计算出汇总申报后的“应补(退)税额”。纳税人可对“计税明细”相关项目进行仔细核对。如果申报数据需要调整,可点击【应调整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应调整的其他费用】、【可减免税额】等相应栏次进行修改。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注意事项
点击【提交申报】按钮后,若是符合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政策,系统会弹出“已自动添加减免事项”弹框,点击【去查看】进入“减免税额”界面;
查看完毕,点击左上角【返回】,重新点击【提交申报】按钮;
系统显示“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并已保存”,若需要缴纳税款,可点击【立即缴款】进行缴款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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