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家庭幼儿可领取政府助学金

2018-03-08 16:07 来源: 闽北日报  作者:黄靓

    大武夷新闻网讯 3月6日,记者从南平市教育局获悉,已建档立卡的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幼儿、低保家庭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以及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和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可以领取政府助学金。

    在补助范围内的公办幼儿园和有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孩子均可办理。已建档立卡的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幼儿、低保家庭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无需申请,方式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由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确定的学生名单实行主动资助;其他对象需提出书面申请,方式自下而上。由学生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幼儿园家访、审核,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予以资助。政府助学金资助标准根据贫困程度分两档,一档每生每年2000元;二档每生每年1000元。(黄靓)

(责任编辑:姚心妮)